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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海洋与渔业系统
抗
台
防
汛
预
案
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
二00七年四月
洞头县海洋与渔业系统抗台防汛预案
目 录
一、指导思想…………………………………………(1)
二、工作范围…………………………………………(1)
1、渔港分布情况……………………………………(2)
2、海洋机动渔船分布情况与传统避风方向………(4)
3、海水养殖分布情况与防范方向…………………(6)
4、水产流通与加工设施分布情况…………………(7)
三、组织领导…………………………………………(7)
1、组织机构…………………………………………(7)
2、组织分工与职责…………………………………(8)
3、组织协调…………………………………………(9)
四、工作流程 ……………………………………… (9)
1、发布台风消息阶段………………………………(10)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10)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11)
4、台风警报解除阶段………………………………(13)
五、应急措施………………………………………(13)
1、养殖堤坝发生决口应急措施……………………(13)
2、网箱养殖海区应急措施……………………(13)
3、受灾群众紧急转移措施…………………………(14)
4、渔船走锚、漂失事故应急措施…………………(14)
5、海上救助措施……………………………………(15)
6、人员伤亡应急措施………………………………(15)
六、灾后恢复措施……………………………………(15)
洞头县地处东南沿海、瓯江口外,系海岛纯渔区,是受台风影响较频繁的县(市)之一,历史上曾多次受台风或热带风暴(以下简称台风)袭击,造成较大程度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本县渔业经济的发展。有关资料显示,1949年以来共有94个台风影响洞头,平均每年1.7个,而且台风灾害对我县的危害正逐年加大,抗台防汛的任务十分繁重。
为确保全县海洋与渔业系统抗台防汛工作的有序进行,实现抗台防汛工作组织保证、措施落实、职责到人,维护全县广大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抗台防汛具体部署,现结合本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洞头县海洋与渔业系统抗台防汛预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良好预警、防范、应急、灾后恢复及信息传递工作机制,有效防御台风灾害,保护全县渔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和谐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县海洋与渔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和职责,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肩负着全县海洋与渔业的行政执法与管理任务,从担负减灾与抗台防汛的角度来说,主要负责全县主要渔港与渔船的安全避风和全县水产养殖区域、水产加工与流通企业的安全度汛。
(一)渔港分布情况
1、温州(洞头)中心渔港(亦称渔岙渔港):位于洞头县东屏镇,在建。陆域119.6万m2,港区水域1147.6 万m2,其中内港池447.3万 m2,外港池700.3 万m2,锚地面积459万m2,最大水深,最小水深,可避强风9级、台风12级。潮差,航道走向110°,港口朝向西南,外港池可容纳50吨级(下同)船数2350艘,码头总长,高桩码头2座(300吨级),护岸堤(直立式)。如全部竣工,在12级台风登陆或过境时,可避50吨级船舶2550艘左右。
2、东沙渔港:位于洞头县北岙镇(原北沙乡),陆域102.5万m2,港区面积139万m2,其中内港池82万m2,外港池57万m2,锚地93万m2,平均水深,最大水深,码头长,护岸,(直立式)建于1986年,可避强风9级,潮差,航道走向136°,港口朝向东南,内港池可容纳船数800艘,外港池可容纳120艘。
3、鹿西渔港:位于洞头县鹿西乡,陆域21.5万m2,港区水域84.96万m2,其中内港池7.8 万m2,外港池74.16万m2,锚地面积36万m2,平均水深,最大水深,码头总长,护岸堤(直立),外港池可容纳船数230艘,可避强风9级。
4、三盘渔港(又称大岙渔港):位于洞头县北岙镇(原三盘乡),港区水域5.94万m2,锚地面积2.4万m2,平均水深,最大水深,码头总长,护岸堤(直立式),可避强风8级,潮差,港口朝向东南,外港池可容纳船数20艘。
5、浪潭渔港(又称潭头渔港):位于洞头县大门镇,陆域8.5万m2,港区水域,其中外港池,锚地面积23.1 万m2,平均水深,最大水深,码头总长,护岸堤(直立式),可避强风8级、台风11级,潮差,港口朝向西南,可容纳船数150艘。
6、其他渔港
⑴东臼渔港 位于鹿西岛的东北端。渔港座西南而朝东北,港区有效面积0.5平方公里。1957年建有1条长25米、宽2.5米、平均高3米的码道。1999年始又兴建避风防波堤,至2002年10月建成,总长260米,其中实心堤60米,空心堤200米。
⑵口筐渔港 位于鹿西岛的北面中部。渔港座西南而朝东北,宽处约190米,深长约600米,港区有效面积约0.114平方公里。已建有长150米的栅栏式防波堤;港口南北两侧各建有1座冷库,北侧还有1座油库。
⑶豆岩渔港 位于大门岛的北面中部。渔港座南向北,港区有效面积约0.2平方公里。1970年建成1条长、宽、高的码道。
⑷观音礁渔港 位于大门岛的东南部。渔港坐北朝南,港区有效面积约0.17平方公里。1979年建成1条长150米、宽2.5米、高6米的码道。并建有冷库和油库各1座。
⑸布袋岙渔港 位于霓屿岛南部。港湾长约0.5公里,宽度以入口处最大为0.6公里,最小为0.1公里,港区面积约0.11平方公里。澳口东侧有干出礁“布袋岙礁”,西侧有干出礁“虾蚱岩”。1991年在东侧建成300吨级码头;另有1985年建成的1条长120米、宽2米、高1.8米的码道。
⑹正岙渔港 位于霓屿岛西部。港湾长约0.5公里,宽度最大为0.9公里,最小为0.4公里,平均为0.6公里,港区面积约0.27平方公里。近岸10米左右为砂砾带,外为淤泥;港湾内侧建有防浪坝,西侧于1974年建成1条长270米、宽2.5米、高1.2米的码道。
⑺南策西岙渔港 位于南策岛西北侧。港湾长0.12公里,宽度最大为0.4公里,最小为0.08公里,港区面积约0.03平方公里。近岸为砂砾带,宽约8米。1971年建成1条长50米、宽2米、高2.5米的码道。
⑻大瞿南岙渔港 位于大瞿岛的西南侧。港湾长约0.25公里,入口处最宽为0.3公里,一般宽度0.25公里,港区面积约0.06平方公里,水深在0.8米以内,近岸为砂滩。1980年在东侧建有1条长120米、宽2米、高2米的码道。
(二)海洋机动渔船分布情况和传统避风方向
截止到2006年底,全县拥有海洋捕捞渔船1858艘,其中185马力以上的渔船352艘,主要分布于鹿西、东屏(半屏)北岙(北沙)与霓屿等乡镇。具体分布为:
1、鹿西乡拥有生产渔船261 艘,其中185马力以上渔船195艘,大中型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居全县之首,主要分布在鹿西村、口筐村、东臼村等;张网渔船渔船19艘,养殖渔船23艘,以及捕捞辅助船24艘。鹿西乡渔船的传统避风港口为台州玉环的坎门港。
2、东屏镇拥有机动渔船445艘,其中拖网渔船65艘,主要分布在岙子村、中仑村、洞头村、大北岙村和外埕头村;刺网渔船56艘,主要分布在东岙村、龙头村、东岙顶村;张网渔船137艘,主要分布在南策村、外埕头村、大瞿村等地;另外,该镇还拥有养殖及其他作业类型渔船170艘,渔业辅助船17艘。东屏镇渔船的传统避风方向为东沙渔港和温州(洞头)中心渔港。
3、北岙镇拥有生产渔船432艘,其中拖网渔船68艘,主要分布在鸽尾礁村、大王殿村、桐桥村;刺网渔船26艘,张网渔船133艘,主要在鸽尾礁村、大王殿村、三盘办事处辖区各村;养殖渔船、其他机动渔船179艘以及渔业辅助船14艘,分布在该镇各村。该镇大王殿村、鸽尾礁村、桐桥村拖网、刺网渔船传统避风方向为东沙渔港,三盘办事处各村渔船避风地点位于三盘渔港内。
4、大门镇拥有生产渔船364艘,其中拖网渔船2艘(鹿西挂靠),张网渔船59艘,养殖渔船272艘,主要分布在美岙村、豆岩村等地。另外,该镇还有渔业辅助船27艘。该镇渔船主要避风地为本地的豆岩渔港以及台州玉环的坎门渔港。
5、倪屿乡拥有生产渔船230艘,其中拖网渔船22艘,主要分布在长坑垅村、郎顶村、下郎村,张网渔船12艘,主要分布分布在同兴村,以及其他机动船只196艘。主要避风地为清江、玉环、洞头等渔港。
6、元觉乡拥有生产渔船127艘,均为60-199马力的中小型渔船,主要分布在花岗村、沙角村等地;拥有养殖渔船40艘。元觉乡渔船的主要避风地为该乡的各避风岙口。
(三)海水养殖分布情况与防范方向
到2006年底,全县海水养殖面积按目前上报数40843亩,其中:围塘养殖1720亩,滩涂养殖2963亩,浅海养殖36160亩,形成以羊栖菜、紫菜、网箱、滩涂贝类、围塘综合养殖为主体的海水养殖生产格局。
1、北岙镇海水养殖面积9239亩,其中滩涂养殖978亩、浅海养殖8261亩。养殖重点村居有大岙村、九仙村、白迭村,网箱养殖防范重点应放在三盘办事处大岙村,贝藻类养殖防范重点应放在九仙村、白迭村。
2、大门镇海水养殖面积6675亩,其中围塘养殖面积1420亩,浅海养殖5255亩,养殖重点村居有豆岩村、观音礁村、美岙村等。
3、霓屿乡海水养殖面积15698亩,其中浅海养殖13413亩,滩涂养殖1985围塘养殖300亩,该乡养殖品种主要为紫菜养殖。养殖重点村居有桐岙村、布袋岙村。
4、东屏镇海水养殖面积7885亩,其中浅海养殖7885亩,主要养殖品种为羊栖菜。养殖重点村居有岙仔村、垅头村、东岙。该镇的部分海水养殖可能对进出东沙渔港的航道造成影响,应重点防范。
5、元觉乡海水养殖面积996亩,其中浅海养殖996亩。
6、鹿西乡海水养殖面积350亩,主要品种是羊栖菜。
(四)水产流通与加工设施分布情况
1、水产冷库 据2006年统计,全县大小冷库16座。
2、水产加工企业。全县水产加工企业共42家,主要分布如下:(1)北岙镇:温州锦达味业食品有限公司、温州恒源水产有限公司、县华信水产有限公司、县鸽尾礁恒源水产有限公司、温州捷禾食品水产有限公司、县脱脂鱼粉厂等19家。(2)东屏镇:温州三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浙江良泰水产有限公司、县海蕴生物有限公司、县顺发鱼粉饲料实业公司等11家。(3)鹿西乡:县鹿西冷冻厂、鹿西水产食品冷冻厂、县口筐海珍品冷冻厂等5家。(4)大门镇:裕康食品加工厂、县恒达海洋养殖有限公司等5家。(5)倪屿乡:温州星贝海藻食品有限公司。(6)元觉乡:洞头县宏达海藻加工厂。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本局成立洞头县海洋与渔业系统抗台防汛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抗台防汛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由局“一把手”担任,副组长1—2名由副职领导担任,成员若干名,由各科室、站、所负责人组成,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做到思想、组织、物资、方案四落实。在抗台期间,根据台风程度,本局增挂抗台防汛指挥部,其抗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为总指挥,副组长为副总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即为指挥部班子成员。下设指挥组和临时办公室、政宣组、巡查组、抢险组、后勤组等专门应对小组。
(二)组织分工与职责
(1)指挥组:由总指挥兼任组长,其他领导人员参加。主要职责和任务:实行负责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通知下属各防汛单位成员和各乡镇有关人员到岗在位,并根据灾情情况,及时作出抢险部署,组织实施。
(2)政宣(信息)组:由一名党委领导负责,以局办公室人员为主组建。主要任务是向全县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发布台风暴雨等有关信息,宣传发动广大渔民群众和干部做好抗台防汛工作准备,宣传报道抢险中先进典型事迹,并准备有关器材(摄影机、照相机等)。负责灾后全县海洋与渔业受损情况的综合、汇总上报工作。
(3)巡查督导组:由一名副职领导负责,人员由下属各单位中层干部组成。主要任务是检查全县渔业生产设施、渔船、涉渔企业抗台准备工作,并做好危险地段和重点防区巡查和预警,协助各级领导做好抢险应急工作。
(4)后勤组:由一名党委领导负责,由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内勤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做好抗台防汛的物资准备工作,安排生活和抢险的必需品,常规医疗药品以及车(船)的调度,把抗台人员、物资及时送达指定位置,对抢险过程中出现伤病人及时送治救护。
(5)抢险组:由一名副职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抽调年富力强、思想过硬的中青年组成应急小分队,就地待命,随时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险情,作出快速应急行动,并在抗台过程中,开展执勤巡逻,维护社会秩序,确保本部门抗台防汛工作安全。
(三)组织协调
1、与县三防指挥部的关系。本系统的抗灾防汛工作,遵照洞头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与部署进行,在具体行动上听从县三防指挥部的有关指令,并及时地将本系统有关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向县三防指挥部进行请示与汇报。
2、与下属单位的关系。本局抗台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可直接向局属各科室和有关单位下达指令,并保持24小时联系;向各乡镇发布有关具体通知,并视工作情况,深入到基层第一线,协同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组织有关抗台抢险战斗,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与相关乡镇、部门的关系。本局与乡镇保持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共同研究,协商处理有关事宜,若发生险情,应千方百计地在人力、物力上予以无私支援。对反映的险情必须及时记录在案,准确处置。灾后,应与有关乡镇、部门互相合作,认真做好灾情调查,核准事实和受灾程度,统一口径向上级部门如实汇报灾情和救灾措施。
四、工作流程
根据台风特点和规律,将防台工作划分为发布台风消息、发布台风警报、发布台风紧急警报、解除台风警报四个阶段。各个阶段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发布台风消息阶段
(即省、市气象台已发布台风消息,经正式确认编号的台风正在发展,有可能影响我县的情况)。
1、待命。一名局领导到位,布置值班工作,随时了解台风走向。
2、预防。各科室、站、所必须保证1名负责人在岗。办公室、经贸科分别负责向乡镇和涉渔企业通报台风消息。渔业科、经贸科分别了解捕捞、养殖和涉渔企业的防台准备工作。渔业信息中心要加强24小时值班,保持无线信号畅通,密切关注台风走向,并通知外海渔船进港避风。执法大队要掌握出海渔船动向,检查港口船只情况,限制渔船出港。
3、督查。由本局领导组织相关人员,监督检查本局职责范围内的防台防汛对象抗台和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出现事故苗头。
(二)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即: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或台风中心在我市东南部或正向我市逼近。)
1、部署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必须进岗到位,及时召集防台工作会议,分析情况,布置抗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2、物资准备。根据本系统抗台防汛预案,检查各有关单位领导是否到位,并检查抗台抢险队伍及防汛物资、设备的准备情况,对未达到要求者要限期改进和完成。
3、预警预防。各科室、站、所由局统一安排,必须将所了解到的台风预测情况,及时通知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保持通讯联系。⑴由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与乡镇联系,并利用渔业信息网络与外出渔船取得联络,及时通知出海船只迅速回港避风,或就近港口避风(渔船不得在海塘大坝外抛锚、避风),并做好安全停靠,防止搁浅、错泊、碰撞及走锚事故。⑵由渔船检验部门督促本县渔船在修的单位,对可下水的无动力渔船,要及时拖带到安全地带;不能下水的渔船,要做好抗台的加固工作;由修船单位拆、掘的船坞围堤缺口,要保质保量予以修复。⑶渔业科、水科所、海洋科要及时与养殖重点乡镇(或村、户)联系,督促养殖户落实各种防台措施。重点做好网箱(传统网箱、深水网箱)锚泊系统加固及绠绳连结、网衣补漏及防浪排加固工作;做好渔港码头、防波堤及围塘大坝与育苗室的加固准备;做好羊栖菜假根渡夏和贝类养殖桩根绠绳的加固工作。⑷由经贸科负责督促水产企业对危房、低洼仓库和物资码头、养殖场的薄弱环节及火电旧线等均要进行自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⑸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抗台防台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台风防御所需的物资、车辆和后勤保障工作,保证各种渠道畅通。⑹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的渔政船的船员应满员到岗,处于适航待命状态,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接到上级下达的抢险救灾命令后,要全力以赴执行任务。
4、查漏补缺。各科室、站、所负责人应及时到位,按各自的职责布置各项工作,并组织监督检查,及时汇报防台准备情况以及抗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即: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台风将在我市登陆,开始降暴雨或台风外围风力已影响我市。)
1、应急指挥。本局各科室、站、所及有关单位进入日夜值班状态,局负责人进岗到位临阵指挥,并定时与上下级之间进行通讯联络了解动向。必要时由领导带头深入抗台第一线落实各项抗台措施,指挥抗台抢险工作。
2、应急待命。各科室、站、所及有关单位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防台指挥部门,同时收听气象预报,及时了解台风形势,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并部署抗台抢险工作方案,抗台防汛应急小分队集中待命。
3、应急检查。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与乡镇进一步取得联系,检查渔船回港情况,对进港的船只要求所有的职务船员和足够的船员坚守岗位,尽量到相对安全的港湾避风,原则上,鹿西、大门渔船进入乐清清江、玉环大麦屿一带避风;霓屿、元觉、洞头本岛、半屏一带渔船应提早进入东沙渔港避风;小型渔船进入鹿西口筐、大门潭头、三盘阜埠岙、洞头后垅等就地避风,并做好防撞等保安措施。要求凡在外避风的渔船均要向本乡镇报告船位,并服从当地相关部门的管理;对尚未回港的渔船要加强联系,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速报县政府,派船实施抢救。
4、应急抢修。台风将登陆和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应抓紧对鱼虾塘加固维修;对可能塌倒的堤塘以及企事业的危房,要协助当地政府或有关企业组织人员转移;对须提前起捕的水产品组织抢收,一旦发现堤塘损坏,迅速组织抢修。
(四)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即:省、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台风降雨已基本停息,洪潮威胁基本解除。)
1、统计灾情。各相关单位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迅速收集掌握灾情,认真统计核实后向本局汇报灾情(在台风过境后12小时内),总结抗台斗争经验教训,并尽快将材料交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分别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呈送书面报告。
2、抗灾自救。本局迅速组织力量,深入灾区调查研究,发动群众抢修渔业设施,尽快恢复生产。并协助各乡镇组织群众抗灾自救。
五、应急措施
(一)养殖堤坝发生决口应急措施
1、当养殖堤坝发生小规模决口时(以内),在向上级部门报告险情的同时,应协同水利部门组织当地力量,利用储备的草包、沙袋等进行填塞,以最快的速度使决口合笼。
2、当养殖堤坝发生较大决口时(以内),应即紧急请示上级领导部门增援助力量,并由水利工程人员进场,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以最短时间填塞决口,力保大堤安全。
3、灾后立即组织力量对养殖堤坝进行全面的巡查,凡受损害的地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加固加高,提高抗御能力。
(二)网箱养殖海区应急措施
1、当收到台风警报时,发现海上起浪,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上岸,管理船进港。同是应做好网箱工具加固,如加封网盖等措施。
2、当养殖网箱因台风发生移位时,应立即请示上级领导,并组织乡镇人员进行加固,采取紧急补救措施进行加固,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受灾群众紧急转移措施
当进入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根据市、县各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在预报台风登陆点组织群众应急转移时,要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搞好渔民群众的转移。其主要措施:
1、协助制定疏散方案。包括转移人数,撤离范围,转移路线等和安置地点,预警与联络信号等。
2、认真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深入现场,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利用各种形式与载体,宣传转移疏散的意义作用,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积极提供有关运输车辆(船)、通讯设备,器材等物资。
4、切实做好撤离后的检查工作。群众安全转移后还必须进行一次大检查,处理遗漏及未尽事宜,做到撤离区不留一人。
(四)渔船走锚、漂失事故应急措施
所谓“走锚”即是停泊在避风锚地的渔船因铁锚不固定,导致渔船移动,严重的将使渔船随台风漂失,此类现象曾多次发生。针对走锚的原因,拟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一旦发现走锚苗头,立即查找原因,如因锚链过短所致,可采用放长锚链,即可缓解“走锚”。
2、如发现铁锚断裂而“走锚”,即采取预备锚链,若无预备锚链,应开机车顶风运行,以防被台风刮离避风锚地。若仍无效时,开车冲向岸边滩涂以至搁浅,渔船虽受损,但不致于因漂失引起沉船与人员伤亡。
3、漂失渔船要充分利用求救信号与电讯设施,争取救助生还。
(五)海上救助措施
台风登陆或过境时,海上救助十分艰难,若接到渔船走锚漂失或发生重大沉船事件的信息,应立即将详情(包括船号、船上人员、发生地点、时间)报告上级领导部门,请示是否指派部队或海事部门出动船艇搜索。同时,根据当时风浪强弱程度、风力走向制定施救方案,其主要措施:
1、渔政船(艇)就地待命,一旦令下,开赴现场执行搜救任务。
2、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主要领导必须到位。必要时,局领导亲自随船指挥,全权负责海上救助工作。
3、加强通讯联络,海陆相合,尤其是台风过境后,可与周边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联系。
4、施救过程中,进一步发扬团结奋斗精神,群策群力,克服困难,争取成功;并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请示。
(六)人员伤亡应急措施
1、本系统内若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接报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转报险情(灾情)。同时,其主要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协助当地组织指挥救护工作。
2、密切与医疗救护中心联系,积极调配车辆与有关器材设备,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尽量减少损失。
3、组织有关人员,对负伤人员及遇难家属进行慰问、安抚,切实稳定群众情绪,协助当地政府处理好有关善后事宜。
4、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认真总结造成伤亡事故的经验教训,如实向上级领导呈交《事故伤亡情况报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有关防范措施。
六、灾后恢复措施
1、当台风过境后,及时调查受灾情况,做好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2、立即组织群众深入重灾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3、对受损的重点部位、重点项目工程,要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呈报要求落实有关救灾补助资金,同时,积极与各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对受灾渔村的电力、交通、通讯以及防洪设施(陡门、水闸)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
4、针对受灾情况,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科技咨询服务,为灾民出主意、想实招,如修整鱼虾塘进排水设施,调整养殖品种,组织调运鱼苗种,整治受灾环境等,并协助落实有关救灾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