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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是洞头实现陆岛相连,加速推进海洋经济强县建设,迈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加快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我县教育发展回顾
(一)教育事业水平发展迅速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的教育也随之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近年来,我县将高标准“普九”工作作为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给予保证。2004年我县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十五年教育,2005年全县小学生为7076人,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初中为2198人,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98.69%和99.97%,学前三年儿童3052人,入园率达到93.85%,“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为10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率达92.33%,高中段学生总数为2904人。顺利通过省级教育强县评估验收,全县六个乡镇中北岙、东屏、鹿西和大门创建为省级教育强乡镇,元觉和霓屿创建为市级教育强乡镇。洞一中迁建后投入使用并通过省二级重点中学验收,正向省一级重点中学目标迈进,省重点职技校职教中心也已启动迁建工作;实验中学、海霞中学、实验小学、东屏镇小相继成为市级示范性学校,教育幼儿园也将以搬迁为契机,积极创建市示范性幼儿园;全县有近1/3的学校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至2005年,全县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8.16%,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大专及以上学历占68%,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7.2%,本科及以上占有48%,普高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88%,研究生课程结业人数占33%;职高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80%。
(二)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为提高办学效益,我县以校网布局调整为抓手,大力推进学校建设。经过二轮的校网布局调整,至2005年底,全县小学从原有的87所调整为10所,初中现为5所,义务教育学校为3所,高中为3所(含职教中心),幼儿园(班)26所,小学(含村小)校均规模为448人,初中(含义校)校均570人,高中校均为1006人。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步提高,努力确保了“三个增长”、“两个提高”,从2001年的2941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5624万元。新建校舍7万多平方米,均为标准化的教学与配套用房。近几年用于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累计总投资近1千多万元,有13所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已达省一类标准,占学校总数的60%左右;全县生均图书高中为29册,初中为31册,小学为26册;2004年,采取统筹规划,一步到位的政策,投入1290多万元,基本满足全县学生用机配备,现全县拥有学生计算机1268台,平均生机比达到9:1(其中高中生机比6:1,初中生机比7:1,小学生机比13:1),教师办公用机210台,人机比为5:1,所有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开设了信息技术课程,全县中小学基本实现了“校校通”工程。我县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装备平均水平已跃居全市中上水平。
(三)素质教育深入推进
自1998年省教育厅确定我县为全省第二批素质教育实验联系县以来,我们根据海岛的实际与特点,大力推进区域性素质教育,进行了包括招生考试以及乡镇、学校、教师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法等的改革,特别是在人事制度、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工作等方面,摸索出了一条具有海岛特色的路子,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近几年,我县学生违法犯罪率一直控制在省定指标之内,初步形成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人人参与德育,德育工作人人管的良好局面。为解决贫困生入学问题,采取了“减、免、补、保”等方法,通过“救助工程”、“教育券”、“领导干部与贫困生结对”等多种措施,保证贫困生都能入学。为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真正将素质教育落实到课堂上,近年来,以大力实施教学质量振兴工程为抓手,狠抓课堂教学改革,确立和推广“大量读写、双轨运行”,“小班化教育”和“分层教学”三个县主干教科研课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特别是小学、初中起始年级自2003年实施新课程以来,积极构建校训、教学、教研、科研相结合的新课程运行机制,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校本课程开发不断深入开展,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有了根本性的转变,“规范办学、创建特色”已逐步作为学校的主要发展目标,这一些都为我县教育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教育整体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概括如下:
一是教育投入还是不足。由于我县岛屿众多,人口居住地分散,学校规模(特别是小学)偏小,上层次的品牌学校不多,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偏低问题还不能得以解决。虽然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但离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相距较大。特别是目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紧缺,中小学多数未达到省“万校标准化”标准,优质教育资源的增加、校舍扩建、基本教学设备的添置和更换、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等等方面均需很大投入,整体办学实力与教育强县、教育现代化标准还有一定差距,这直接妨碍我县教育的整体质量和发展水平的提高。
二是中小学校布局仍需调整。虽然我县在学校布局调整上作出了很大努力,但目前还有2所村小,校均规模只有55人,办学条件较为薄弱。另外,半屏小学和城关三小学生总数均不足200人,学校规模明显偏小,今后均需调整。在城区,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原有学校规模偏小,学校用地、用房以及学校其它设施指标都不能满足办学要求。由于过去学校建设标准较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校园占地、建筑面积离省“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差距较大,因此,中小学面临新一轮布局调整和建设。
三是教师结构需要调整,骨干教师有待培养。目前城镇学校和乡村学校校际间师资水平、办学质量、教育质量等方面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个别外岛学校教师缺少,本岛教师超编、教师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城乡之间教师流动难度日益加大。另外骨干教师外流现象也比较突出。全县尚未形成一批具有市级以上影响的名校长、名教师和特色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养任务依然相当艰巨。
四是教育教学观念还需更新。目前我县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部分教师教学方法较为陈旧,学生主体地位得不到充分体现;课堂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偏少,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课堂教学效率的提高;新的教育理念与实践层面上的落实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今后教育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教育发展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巨大需求为教育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教育正面临着机遇大于挑战的发展新环境。
随着温州洞头半岛工程的建成通车,我县实现了从海岛向半岛的空间格局的大转变,洞头成为了温州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洞头经济社会将进入跨越式发展阶段,通过教育发展,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是洞头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基本战略选择。如何做强、做优、做活洞头教育,如何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如何迅速提高劳动者文化素质,满足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都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面对这样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科学决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迅速向教育现代化目标迈进,使我县的教育发展实现历史上的新跨越。
三、“十一五”教育发展指导思想和规划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教兴县战略,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巩固、发展教育强县成果,不断完善现代教育体系,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和谐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积极构建与半岛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洞头教育新格局。
(二)规划要求
1.统筹兼顾、合理配置。要根据均衡发展的要求,统筹全县各乡镇教育事业发展,特别要加强偏远乡镇的基础教育,在办学条件、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努力实现各乡镇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学校布局调整力度,合理配置全县教育资源。注意加强与我县“十一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衔接。
2.分步推进、适度超前。 基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校际办学条件存在差异的客观实际,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要求,在工作目标上要做到全面规划,具体策略上要实行按区域、按学校分步推进,同时要注意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适度超前。重点发展优质教育和普及十五年教育。
3.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积极出台政策,保障教育优先发展;从学校实际出发,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积极创建特色学校;积极探索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大力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积极进行教育手段的创新,努力用信息化来推动教育的发展。
四、“十一五”教育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从现在起到2010年,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十五年教育,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基本达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努力形成具有海岛特色的现代化教育体系,使之适应洞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具体目标:
(1)十五年教育:到2010年,3—5周岁幼儿入园率保持在93%以上,乡镇中心幼儿园及示范性幼儿园均成为0至2周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基地,使0至5周岁婴幼儿能受到良好的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到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在校生巩固率达到99.9%以上,“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适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率达到99%以上。
到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达到95%以上,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年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的比例保持在1:1。
(2)高等教育: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每10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达2500人左右。
(3)成人教育:到2010年,成人文化技术培训人数占农村劳动力总数保持在30%以上,企事业单位职工全员培训率达到35%以上。
(4)教师队伍:到2010年小学、初中专任教师高一级学历比例均高于当年省平均水平,普高与职高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及高于当年省平均水平,高中专任教师中有一定数量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有30%以上的中小学校长成为市级以上名校长培养对象,其中的5%成为市级以上名校长。至少有10名教师成为特级教师或省、市级名师与学科带头人,至少有100名教师成为县级名师或学科带头人,有1000名左右教师成为岗位成材教师。
(5)办学条件:继续加大中小学校网调整力度,分步实施洞头县“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到2008年完成第三轮中小学校网调整任务,有不低于85%的义务教育学校达省标准化学校要求。不断充实更新新课程教学仪器、电教设备、音、体、美、劳、卫器材,到2007年所有中小学新课程教学仪器满足教学要求,70%以上(含70%)的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生均图书配备达到教育部Ⅰ类配备标准;到2010年,所有的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建有“六室、四个系统”,每两个班级拥有一套移动多媒体小平台,生机比为8:1,所有中小学校生均图书达到教育部Ⅰ类配备标准。
五、“十一五”教育发展策略和措施
(一)发展策略
1.大力发展优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办学实力。
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先进的教育设施建设;不断革新教育观念,加快示范校创建步伐,积极创建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中小学;积极推进“名师工程,培养一批名校、名师,做优、做强、做大教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进一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2.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成果,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
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十五年教育,积极开展幼儿早期教育,建立起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中心幼儿园为龙头,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幼儿教育网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弱势群体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协调发展普高、职高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
3.加快校网调整步伐,促进教育均衡、和谐发展。
统筹协调发展各类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以中小学第三轮学校布局调整为抓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通过新建、迁建、改建、扩建等途径,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大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配置的力度,全县所有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教学仪器、电教、音、体、美、劳、卫器材均达到省定要求;对外岛学校在条件、资源的配置上要给予倾斜;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完善和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基本实现洞头教育的管理通、教学通和资源通。
4.以新课程改革为抓手,切实推进素质教育。
要努力营造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改革创新,以新课程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要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素养,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让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5.加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努力为构建学习型社会服务。
要坚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的要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合理调整和设置专业,加大校企联合办学力度,扩大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的规模,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和企事业职工文化技术技能培训;大力扶持和发展各种形式的民办教育,整合教育资源,努力开展好社区教育活动,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充分发挥电大分校的作用,构建较为完善的终身、开放的教育体系,为我县构建学习型社会作出努力。
(二)主要措施
1.强化政府行为,推进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
继续深化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办学职责,县政府“对本地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要抓好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学校的建设和布局调整,筹措教育经费等重要工作”,乡(镇)政府“要继续承担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办学责任,根据国家规定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核心是落实县级财政对教师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现代教育技术等的投入。
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化以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教师资格准入制、结构工资制和考核奖惩制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度竞争、合理流动的激励机制,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加快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的步伐,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考试评价体系。
继续完善与实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乡镇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进一步完善县党政领导联系学校和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把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全面实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教育督导。
关爱贫困学生,创造群体间受教育的公平机会。继续实施特困生救助工程和县各部门副局级干部帮扶贫困生制度,加大教育扶贫经费的筹措力度,不断完善教育扶贫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贫困生档案制度,继续推行“教育券”制度,积极探索教育扶贫的新路子,确保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继续关心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支持和管理;鼓励学校内部设立贫困生基金,实施多层次、多形式的“手拉手”活动;动员和发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弱势群体的教育,保障每位孩子受教育的公平机会。
2.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财政保障制度。财政要确保“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全县财政支出中教育拨款所占比例要逐年提高,教育拨款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按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预算内总支出的比例;县财政每年的预算超收部分,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城区中小学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接轨并加快建设进程,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要充分考虑城乡一体化后农民子女进城就学和外来民工子女入学的因素,在学校建设用地上要留有余地;城市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必须按照城市建设和学校布局规划,留足配套学校建设用地并建设好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对于非政府性开发的住宅和住宅区,开发者应向教育部门交纳教育设施配套费,并按规划留足和征好教育用地及时交付教育部门使用。城市建设维护费每年要安排5%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县扶贫专项基金要有20%以上用于教育扶贫;国有土地出让金5%用于教育。加强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经费统筹工作,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用于教育。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办学条件。乡镇政府要重点抓好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县级财政统发制度,教师实际收入水平(含国发工资、地方性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奖金)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加大教育基本建设投入力度,确保按期完成第三轮校网布局调整方案。全面落实洞头县2005—2008年教育事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职教中心迁建、新二中、霓屿义校、新城小学等重大项目的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所需的校舍扩建、新旧校舍危房的勘察、改造等,优先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设备建设水平。按照2007年达到省标准化学校要求,配齐各类教学设备,使其满足教学要求,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中小学校教学仪器、各类器材、图书等更新和维修。加大教育资源库、教育教学软件的开发建设投入,推动数字化教学平台和数字化校园建设。
加强对存量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闲置校舍变现步伐,校网布局调整后学校空闲的土地,校舍及财产置换后的经费必须全额投入教育。逐步完善培养成本补偿机制。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民办教育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积极采取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办法,鼓励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和个人自愿捐资助学。进一步完善人民教育基金会制度。广泛动员和继续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及社会各界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捐资助学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其子女的就学予以优先照顾。大力扶持和发展各种形式的民办教育,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对教育的投入。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更新教育观念,完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改善班主任工作待遇,把德育与教师的行政奖惩、职务晋级、职称评聘、工资晋升、竞争上岗、业务进修等挂钩,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开展中学德育导师制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形成学校为主渠道,党政群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完善德育机制和制度,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创建德育达标、先进学校活动,形成良好校风、班风、学风,全面提升学生的道德品质水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创建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绿色校园。充分挖掘德育资源,形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校内德育阵地”三大基地横向沟通,县、乡镇、校三级布点纵向贯通的德育基地网络,保证全体学生均能参与基地活动。建立和完善学生操行评定、教师绩效考核、德育学科评价和学校德育工作评估四项德育评价机制。构筑德育工作的信息平台;形成一批文明学校、德育特色学校和绿色学校。
继续深入实施新课程实验工作,全面落实新课程标准。按照“抓重点、求实效、创特色、争先进”的工作要求,一是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课程改革实验方案》,继续实施教学质量振兴工程;实施课改同行“手拉手”制度,建立课改联络员制度、课改例会制度等。二是注重行为转变。继续修订与推行《洞头县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量表》,开展初中校际教学协作及高中教学联谊活动,扩大三级(县、校、教研组)教学展示会、三级(县、校、班)学生竞赛及幼小中衔接教研活动,使学生学习方式得到真正的变革,努力形成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三是注重特色培育。进一步加强学校特色创建和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工作,积极开发学校课程和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提升课改品位,凸现课改特色。
全面加强教科研工作。进一步整合教科研人力资源,完善教研、科研、师训“三位一体”的运作机制,强化课题管理和指导,提高科研的实效性;继续深入进行“小班化教育”、“大读写”、“分层递进”、“信息技术”及“教师培训策略”五大应用性主干课题研究,努力提高全县教科研水平,推进教育创新。
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依法治教,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课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县、乡两级政府要重点抓好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十一五”期间,乡镇中心幼儿园建成率达到100%。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通过委派带薪公办教师或园长的办法来加强师资和管理力量。要加大投入,努力扩大公办优质幼儿园教育资源。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推进0-2周岁幼儿早期教育。
进一步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规模,改革高中招生制度,继续执行重点高中招生定向指标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目标考核成绩相挂钩的政策,促使学校提高办学综合水平。加强职业和成人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要面向市场,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合理调整和设置专业,强化职业技能的训练,加大校企联合办学力度,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学生的入学率,争取使普、职招生比达到并保持在1:1,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以农民培训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百万农民双证制培训工程”;加大对农村预备役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教育的试点,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积极完善自学考试制度,推动自学考试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培养与流动的优化机制
一是实施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工程。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完善教职工外调与县内调配制度,促进人员合理流动。继续实施支教与“校对校”交流制度,尝试新教师人事关系代理制,努力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实施中级职称教师履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岗位、待遇挂钩,促使教师投身教学一线。在有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结构工资制,拉开一线教师与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待遇,真正体现优劳优酬。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按乡镇总人口每万人不超过2名的标准配备师资。
二是实施干部队伍建设工程。完善校长负责制与校长选拔任用制度,规范校级领导干部岗位及职数管理,加强教育行政管理队伍的建设,打通中小学、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教育局机关中层干部的使用界限,促进干部队伍合理流动,建立校级干部对上对下双向负责的机制。大力选拔与培养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和女干部,加快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讲奉献、有作为的年轻干部队伍,实现干部队伍交替的有效、有序对接。
三是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师德群体创优活动,培育一批师德建设先进学校。充分发挥教师进修学校“教研、科研、师训”的合力作用,推进“111”名师工程(即培养十名名师、100名学科带头人、1000名岗位成才教师),实施骨干教师定向选送培养制度,举办名家教育论坛,着力培养一批在县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名师与学科带头人,积极打造教学品牌。完善支教行动实施意见,采取校校对口帮扶、师师结对扶助、上挂下派联动等方式,充分发挥强校办学优势与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提高相对薄弱学校师资队伍水平。加大对校本培训的扶持力度,推进校本培训学校资格认定工作,切实提高校本培训成效。
四是实施教师关爱工程。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促进教师社会地位与福利待遇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特级教师的待遇,落实市级以上“三坛”人员、县级以上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的待遇。
5.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按照“科研先导、培训先行、系统规划、优势共享”的工作原则,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和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洞头教育局域网的网络建设力度,完善网络管理、监控手段。力求将全县生机比提高到8:1,教师计算机比例达到3:1,学校所有班级均配置一套多媒体设备。二是大力提高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水平,力求达到“管理通”、“教学通”、“培训通”、“社区通”。开展教育电子政务、基础数据库等建设,使大多数学校实现办公自动化,实现管理通;所有学校部署数字化教学平台,建成覆盖小学、初中、高中所有年段主要学科的教案库和部分学科的标准课件库,并开展网络环境下的教育教学;开发在线教学教研平台,开展远程教学教研,实现教学通。开展多种类型的培训,抓好三支队伍(网管、信息技术教师、非计算机教师)建设,推行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四会”(会windows操作、会office操作、会使用课件、会使用网络)达标考核,力争建设一支能够熟练操作、灵活运用,具有较高的信息化素养的教师队伍群体,实现培训通;继续推广平安家校通平台,开发幼教、普教的“家校互动”平台,实现社区通。三是建立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列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中,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健康快速发展。四是建立健全教育装备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教育装备使用率、完好率;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