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7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和

发布日期:2008-04-24 15:19:1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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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06017/2009-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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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划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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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成文日期:
  • 200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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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巩固优质服务县创建成果,力创国家级优质服务县这一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为主内容,深化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经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现就今年1-11月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思路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做法

主要体现在:围绕一个目标、发挥两大作用、突出三大难题、强化五项工作。

(一)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围绕巩固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成果,力创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这一目标。攻重点、促难点,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得到落实。年初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乡镇、计生职责部门签订《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后,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继相应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并与村(居)、驻村干部、村干部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是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在大力宣传《决定》的基础上,结合我海岛县实际,从经费投入、队伍建设、部门齐抓共管、优惠政策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贯彻中央《决定》十六条意见。

三是强化动态管理,落实责任到位。严格落实县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离任审查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指标实行“每月排名、每季通报、半年挂牌”制度,切实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督促各乡镇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四是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制。认真贯彻《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严把审核关,据统计2007年1-11月份,审核各类评先的集体和个人874个,其中集体308个,否决29个,个人566人,否决17人。

(二)发挥两大作用。

一是发挥基层队伍作用。今年来我们按照“精干机构、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原则,引进竞争机制,通过统一招考、招聘的形式,不断吸收文化素质高、热心计生工作的积极分子加入基层计生工作队伍,不断充实、调整、优化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结构。全县在进一步充实、调整、优化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结构的同时加强不同层次培训工作,今年4月县人口计生局分两批对全县村级计生服务员进行业务培训。10月份,人口计生局联合县委组织部组织全县乡镇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副主任等,参加省培训中心举办的计生专业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有人口形势和计划生育政策、优质服务和艾滋病、基层基础建设、依法征收及相关知识),同时各乡镇制定村两委、驻村干部、村级计生服务员的工作责任制,这样基层人员充实了,素质提高了,人员责任制落实了,基层人员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二是发挥协会桥梁作用。继续深入开展“百、千、万”工程,示范协会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协会建设,优化了协会队伍,改变了以往存在的“墙上协会”和“名册会员”现象。目前,全县拥有各级计生协会119个,会员总数达15358人。85%以上的乡镇、村计生协会发挥作用好,真正达到有组织网络、有活动场所、有规章制度、有服务内容、有工作业绩的“五有”标准,协会的“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示范”的六大职能进一步体现,协会桥梁进一步得到发挥。

(三)突出解决三大难题,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解决流动人口管理难题。全县现有外出流动人口22765人,其中育龄妇女10793人(已婚育龄妇女8590人),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715人,发证率为99.28%;外来流动人口5348人,其中育龄妇女2224人(已婚育龄妇女2029人),查验婚育证明数2216人,验证率99.64%。

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全县定时统一开展流动人口大清查,对外出育龄人员的婚育情况、外出地联系方式等进行彻底的调查排摸,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换证和发证工作。同时各乡镇加强了对外来的育龄人员管理和服务,及时做好查环、查孕、查病服务工作,及时落实了各项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积极做好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雇主、流动育龄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与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雇主签订好计生管理责任书或合同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推进县内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

二是突出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难题。通过多种形式继续推进“关爱女孩行动”,以“5·29”、“7·11”等重大宣传活动节日为契机,突出关爱女孩主题,努力营造有利女孩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针出生人口性别比反弹较大等情况, 6月份全县开展了信息大普查工作,各乡(镇)结合实际,组织乡村干部对列入普查对象的育龄妇女进行拉网式的排查,乡镇主要领导还亲自带队外调赴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方进行排摸,特别是对大龄男女青年未婚先怀孕、符合条件再生育已批准怀孕、未批先怀孕、推迟生育的对象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摸清了基础信息。另外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孕期B超检查、“终止妊娠药品”的销售、十二周以上施行人工终止妊娠的审批及重点生育对象的全程监测制度的监管。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严厉打击利用B超等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非法行为。

三是突出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问题。今年来,全县不断加大对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力度,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如通过联合执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典型案例新闻曝光等方式。为提高征收力度,我县今年要求各乡镇按省定标准中度额进行征收,对违法生育行为,坚持就高不就低原则,目前全县征收额度在省定中度标准经上。(四)强化五项工作,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1、强化宣传教育,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浓厚。今年来,我们采用多种形式,改革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以宣传中央《决定》为主要内容,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力度。一是县领导重视《决定》宣传工作,今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县四套班子领导专题学习中央《决定》精神;县委党校在全县副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班上,把中央《决定》列入培训内容。二是县乡(镇)两级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人口学校、计生墙报、专栏等宣传阵地和大众传媒,广泛宣传《中央》决定、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计生科普知识以及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等。人口计生局编印《决定》、《关注孕产妇健康、关爱女孩成长》宣传小册子分发到每家每户,使中央《决定》、计生科普知识家喻户晓。三是人口计生局成立讲师团到各乡镇巡回讲座,对育龄群众开展面对面教育和培训工作。四是人口计生局及时更换全县公路主干道和重点地段的图文并茂的大型宣传牌和灯箱式宣传牌,增加外环境宣传。五是人口计生局7月份举办了一场以中央《决定》和计生宣传口号为主要书写内容的“计生卫生”杯现场书法比赛。10月举办以乡镇、村居为单位的宣传栏评比活动。通过一系列计生宣传教育活动,使中央《决定》、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计生科普知识进一步普及,全县计划生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已婚育龄人员的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形成了人口和计生工作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强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一是认真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等计生法律法规,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简单化。同时,认真执行“七不准”,今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当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二是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在东屏镇试点的基层上,在全县其他乡镇进行推广,各乡镇通过发放便民维权公告、“便民维权”卡、维权指南等方式,公开计划生育便民维权主要内容,县人口计生局和各乡镇均设立维权热线和民情接待日制度,方便群众咨询、投诉与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努力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三是做好计生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县乡两级对计生政策、生育审批、奖惩、办事程序等进行全面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县人口计生局还在人口计生局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项,增强政务公开时效性。四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履行信访职能,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计生信访各项工作。

3、强化利益导向,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近年来,全县建立健全了独生子女、“两女户”在就学投保,中考加分,就业加分,高考计划生育奖学金,医保等多方面的奖励优惠政策,并做好兑现工作。一是落实奖励扶助金。今年全县符合农村部分家奖励扶助条件的215人,县财政及时投入11.768万元与省补助8.5万元共计20.268万元分发给对象。二是落实帮扶政策。落实就学方面,就业等优惠政策,落实了农村计划生育独男户、独女户、“两女户”在中考享受加分待遇达315人,另外落实享受建房减半收费25户。三是落实独生子女和双女户投保金,县财政及时划拨37.1万元为217独生子女和双女户投保。另外在进一步落实兑现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县政府出台新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利益导向力度。一是继续加大对农村独女户、双女户政策倾斜。独女户、双女户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个人出资部分由县财政支出,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二是增设“放弃再生育指标贡献奖”。对2007年6月1日起领取独生子女证、小孩年龄在14周岁以内且放弃再生育指标的对象,可再一次性给予奖励2000元,作为“放弃再生育指标贡献奖”奖励。这系列优惠政策对综合治理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统筹解决我县人口问题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4、优化技术服务,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深化各项技术服务工作。一是加强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县政府分期对计生指导站投入,努力使计生指导站达到国家三类站的规范要求。今年县政府拔30万元专款和省补助资金40万元用于县计生指导站的站舍维修和更换B超等设备,改善了办公室环境和技术设备。二是县乡技术服务机构,以“四优一满意”即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和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和各种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发放工作。三是县计生指导站技术员、乡镇计生专干、计生技术员以及村级计生服务员加强技术随访服务工作,认真开展产后、术后、避孕药具使用人员及妇科疾病患者随访,对放环、人流、结扎的对象按规定时间内进行随访,尤其是对患妇科病者进行跟踪随访、指导治疗。据走访调查,全县随访率达95%以上,群众满意度也进一步提高。

5、开展信息普查,统计数据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一是开展信息普查工作。5月份,组织各乡镇大力开展“信息普查”活动,对未婚大龄青年和往年未报的流动人口工作重点调查对象。并对今年计划内怀孕对象,特别对二胎怀孕对象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做到每月随访检查登记,并及时掌握婚育情况,碰到问题及时反馈,狠抓落实。二是实事求是做好挤水分工作。11月份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全县召开了动员会,及时布置,各乡镇积极行动起来,组织有关人员到外地对未婚大龄青年和怀疑对象进行排查,完成挤水分工作。全县共补报362人,其中2006年120人,2005年度106人,2004年55人,2003年以前81人。三是坚持计生报表统计分析制度。县、乡(镇)两级计生办定期召开季度会议及月会,汇报每季度的工作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打算。为了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严防漏报,坚持每年两次或不定期派人到温州、乐清各大医院抄写出生名单,进行各乡镇出生名单核对并及时上报。应用有关数据,结合本乡镇实际,定期开展计划生育人口形势分析,县、乡两级坚持每月计划生育通报制度并且实行月月清的考核记分制度,同时做好每季度的生育动态分析。种种措施使统计数据准确性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难,流动人口管理在全市尚未形成“一盘棋”管理,导致外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难到位。一年多次组织乡镇干部,并且主要领导带队分赴温州、乐清等地开展计生管理和服务,消耗了人力、财力和乡镇主要干部精力。二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由于我县总人口基数少,反弹力强,再加上周边地区非法B超打击力度不强,难免存在非法B超。三是征收社会抚养费难,由于流动人口长期在外打工,没有固定住址,对违法生育对象见面难、取证难、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难、兑现更难。四是部分群众旧婚育观念尚未转变,重男轻女思想存在,有待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四、2008年工作思路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届之年,也是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深化落实之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提高群众满意度和促进生育文明为目标,以固本强基、依法管理,创新机制、综合治理,落实责任、保障到位为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力度,坚持关口前移,狠抓责任机制的构建和落实,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水平,为我县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工作目标

全县保持稳定低生育水平,户籍人口数控制在12.7万人以内,出生人口数控制在1350人以内,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1.5‰、5.5‰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0:xxx.xx以内;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全面形成县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格局;基层基础、依法管理、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措施

1、突出“四大重点”。

(1)突出优质服务。在巩固省级优质服务县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国家级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要盯紧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县这个目标,围绕“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这一问题,以满足育龄群众需求为目标,以育龄群众的生育健康为中心,把“以人为本”精神渗透到计划生育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方面花大气力、下大功夫,改进服务态度,转变服务方式,主动为群众提供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采取综合措施,改进管理和服务方法,积极推进查孕、查环和查病相结合,继续开展送医下乡和义诊咨询活动,加强生殖健康服务,促进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正确引导群众选择以长效为主,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进一步规范技术服务行为。落实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入户上门随访、产后、术后、上门服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要加大技术设备投入,加强县计生指导站和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计生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的质量管理。

(2)突出宣传教育。坚持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不动摇,实施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工程。通过载体推动,项目带动,建立健全“协调有序、内容求实、资源共享、群众参与、保障到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部门、群众等三个层面的宣传,深化领导对计生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增强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意识,引导群众树立新型的生育文化观念,为人口计生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一是要构筑“国策风景线”,以五岛联桥国策宣传牌和各乡镇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为基础,加强生育文化园区、计生宣传长廊建设,形成全方位的宣传布局。二是要倡导“婚育新风尚”,深入开展 “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活动,使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通过电视、广播、电影、宣传品等各种传媒进入千家万户。三是建设“科技宣教网”,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优势和县、乡、村三级人口学校的宣传教育阵地功能,定期宣传、报道、传授群众喜闻乐见的生产、生活和生育等方面的知识。

(3)突出利益导向。认真贯彻《洞头县实施

(4)突出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化驻村干部制度,不断夯实基层基础,逐步建立以党支部为保障,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计生协会为依托,村民自治章程为核心的村自管理工作机制。一要认真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全村级组织网络,加强协会建设。加强村级计生宣传、服务阵地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村计划生育服务员的责任,提高村计划生育服务员报酬,确保村级有人办事、有章理事。二要建立完善基础管理责任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过程管理绩效考核,对不能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管理职责的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严格追究失职、渎职责任。认真执行“一票否决制”,扩大否决内涵,延伸否决时限,积极发挥否决效力。根据各乡镇的人口规模和实际工作水平,分别设立不同的考核指标。三要加快信息化网络建设步伐,巩固和优化人口计生系统的“三网一库”,建立优质服务系统,实现和卫生、民政、公安等部门信息联网、数据同步运行机制,提高信息互访率,保证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推进计生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提高人口计生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2、突破“四个难点”。

(1)突破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难点。针对我县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继续开展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实行“上下联动、部门联手、区域联合”,宣传、法制、利益导向等手段多管齐下,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持续、稳定的效果。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强化部门职责,通力合作,各司其职。性别比高的乡镇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局面。加强生育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大龄未婚男女青年动态监控,提高计划生育符合率。加强统计分析,加大孕育信息排摸力度,防止出现因瞒报、漏报女婴引起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虚高现象。

(2)突破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难点。掌握流动人口婚育动态,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软件的应用,依托信息交换平台,加强信息交换,强化对流动人口孕情、育情、避孕节育情况的监测,努力将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控制到最低程度。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讲授一堂计生课、发放一本《婚育证明》、签订一份管理合同、留下一个真实的去向地址、落实一项可靠的管理措施活动。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对象委托管理工作,凡在省内流动且有固定居所的育龄对象,想方设法委托流入地管理。落实县内流动人口各项管理保障措施,以“平安社区”创建为载体,着力建立县内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格局,落实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属地管理体制,真正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对县内跨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双向考核,出现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根据实际情况按例扣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办公室要坚持每季度开展大排查。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发放工作,提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率和验证率。

(3)突破依法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点。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三规”、省《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从实际出发,在依法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程序合法和法律文书规范,提高办案质量,保障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计生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增加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管理规定,建立“乡收县管,统筹安排,奖励先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工作,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同时,继续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计生信访工作,积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杜绝“七不准”行为和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4)突破人口计生工作区域差异难点。目前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存在区域差异,乡镇间工作发展很不平衡。个别乡镇基层基础还相对薄弱,本岛片乡镇基础好,措施有效,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外岛片乡镇相对基础差,难度大,工作相对滞后。为此,今年要重点督导外岛片乡镇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对外岛片乡镇的指导工件,努力削除乡镇间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提高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3、强化“四种保障”。

(1)强化机构稳定。进一步强化乡镇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意识。在农村综合改革中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保持基层计生机构稳定,保证基层开展工作必需的专职公务人员和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每个乡镇都配备1名以上公务员专职从事人口计生工作。在新一轮村级换届中配强配齐计生服务人员,进一步完善基础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2)强化经费投入。将人口计生财政投入纳入公共财政体系,按照洞头县贯彻中央《决定》十六条意见精神,争取财政每年安排的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增长幅度高于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的正常人员、公用项目经费,确保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所需的宣传、技术、信息、流动人口管理等项目经费,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人口计生奖励扶助、免费技术服务等项目经费,推动全县建立健全人口计生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向上级争取扶持力度,强化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改革社会抚养费使用管理办法,优化支出结构,发挥资金应有效应。

(3)强化队伍建设。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十七大学习,引导广大计生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继续深入实施“素质提升”计划,以“比、学、赶、超”为手段,开展学法、守法、执法为主要内容的计生知识竞赛和服务站技能大比试,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系统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素质;进一步落实基层干部工作责任,提高统计质量和工作水平;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创造条件分层次、分批次开展对基层计生人员的职业化培训;努力建立起一支思想好、作风正、素质高、业务精、善服务、会管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做群众工作,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干部队伍。

(4)强化职能拓展。结合人口计生部门更名、职能调整,加快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落实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满意程度”为主要工作目标,认真实施“十一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深入研究人口消长规律,把握人口分布、人口结构的发展趋势,切实发挥在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规划和宏观决策中的参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