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
(2010年修编)
一、总则
1、编制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省、市、县防汛预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历年已制定本镇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修编。
2、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有效地防御洪水、风暴、台风、潮水等灾害的侵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编制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进一步贯彻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灾;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汛防台工作。
二、基本概况
北岙镇位于洞头县本岛的西北部,东临浩瀚的东海,南与东屏镇接壤,西与霓屿乡隔海相望,北至洞头大桥与元觉乡相连,地貌以丘陵为主,自东向西呈长带状,陆地面积21.23平方公里,下辖23个行政村、6个社区居委会,户籍人口4.76万人。2009年全镇实现经济总收入19. 7亿元,工商各税收入2441万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16699元,渔农民人均收入6884元。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家,渔业生产船只680艘(捕捞渔船262艘,养殖船只283艘,小作业渔船164艘),传统网箱4200口,海水养殖面积9916亩。
全镇属海岛丘陵地形,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降雨量1319毫米,夏秋季易受台风或热带风暴侵袭,造成风暴潮、洪涝、地质灾害等。陆路交通以城区为中心向四周辐射,村村通公路。辖区内现有县管海塘3条、镇管海塘2条,县管水库3座、镇管水库6座,建有温州(洞头)中心渔港、东沙避风港和三盘避风港,设有1个镇级避灾中心和9个村级避灾所。
三、防御重点
(一)水利工程设施
1、海塘:北岙后围塘、埭口围塘。
2、水库:苔岙水库、岙底内水库、风巷水库、三盘上下水库、深坑水库和下尾水库。
3、水闸:埭口水闸(城南斗门头水闸)。
(二)渔业生产设施
1、东沙避风港、三盘避风港
2、渔业船只、三盘港网箱养殖基地、贝藻类养殖区。
3、各村渔用码头。
(三)各村居危房、地质灾害点。
(四)城南居、风门村低洼易涝地带。
(五)企业、学校、幼儿园。
(六)重点转移人员
1、海上渔船、外来进港避风船只的船上人员。
2、网箱养殖、海涂养殖、渔家乐和造船企业的人员。
3、居住在危房、临时工棚和低洼易涝地带受困的人员。
4、处在山体滑坡、塌方等危险地带的人员。
5、其他需要转移的人员。
四、组织指挥
(一)镇防汛防台指挥部
北岙镇防台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全镇的防台防汛和抢险救灾避险工作。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指挥,许曹权、潘国辉、褚志攀、林永志、任副指挥,镇下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的防汛防台工作;发布防台救灾动员命令;决定抢险避灾和人员转移重大方案;向上级报告灾情及救灾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组织灾后处置。
(二)镇三防办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镇三防办),由镇渔农服务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汛防台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监测和预警台风汛情;组织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和避风港安全监管;做好预案编制、防汛宣传和物资储备;检查指导村(居)防汛防台工作。
(三)各科室职责
1、镇党政办:负责各科室协调,安排防汛值班人员;及时收集、发送和管理各类信息;做好车辆调度、后勤保障;宣传防台救灾等有关情况。
2、镇经济发展办:负责防汛救灾经费安排;检查落实所属企业防汛防台措施;组织企业紧急转移人员、重要物资;统计、上报企业受灾情况;帮助企业恢复灾后生产。
3、镇渔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渔船防台避风;转移、撤离渔、养民上岸;指导养民加固养殖设施;加强渔船、避风港和低洼易涝地带等安全巡查,做好应急处置;统计、上报渔、农业受灾情况;帮助渔、养民恢复灾后生产。
4、镇社会事业与保障办:负责避灾场所建设,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及时掌握灾情,统计、上报受灾情况;救助受灾群众,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督促所属学校、幼儿园和县中心敬老院,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5、镇村镇建设办:负责地质灾害点巡查、监测;做好房屋防汛防台安全检查;组织村(居)做好危旧房加固;督促在建工程在主汛期前完工或停止施工。
6、镇人武部、综治中心:负责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灾;做好危房、临时工棚、遇险人员和受困群众的安全转移;调解灾后各种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7、镇计生办:负责联系医护人员,及时抢救伤病员;协助镇避灾中心安置转移人员,做好安抚和看护工作;帮助指导各村(居)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四)村(居)防汛工作主要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辖区的防汛防台具体工作;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宣传;制定预案,组建抢险队伍;传达转移、避灾信息;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统计上报灾情,发放救灾物资;帮助受灾群众安排生产生活。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级别 | 预警颜色 | 分 级 依 据 |
一般汛情Ⅳ级 | 蓝色 | ⑴发布台风(包括热带风暴)消息阶段; ⑵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预报暴雨、局部大暴雨,或全县平均日降雨量50-100毫米, ⑶沿海潮位5.40之间; ⑷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8级。 |
较大汛情Ⅲ级 | 黄色 | ⑴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⑵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全县平均日降雨量1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⑶沿海潮位5.80-5.99米之间; ⑷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9-11级。 |
重大汛情Ⅱ级 | 橙色 | ⑴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⑵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全县平均日降雨量20-300毫米,3小时最大降雨量150毫米经上,过程降雨量:300-500毫米; ⑶沿海潮位6.00-6.29米之间; ⑷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2-15级以上。 |
特大汛情Ⅰ级 | 红色 | ⑴发布强台风或超强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洞头; ⑵全县平均日降雨量3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500毫米以上; ⑶沿海潮位6.30米以上; ⑷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6级以上。 |
(二)应急响应措施
台风发展阶段 | 防 御 台 风 措 施 和 要 求 |
一般汛情Ⅳ级 | (1)镇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值班,掌握汛情信息,及时报告汛情; (2)镇三防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村(居)加强值班,并及时通过广播发布有关信息。 |
较大汛情Ⅲ级 | ⑴镇三防指挥部主持召开会议,部署防汛防台工作,要求各村(居)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三防指挥部。 ⑵镇、村(居)实行24小时值班,镇三防指挥部指挥、副指挥、各科室和村(居)两委负责人进岗到位。 ⑶镇三防办密切监视台风汛情动向,组织人员加强对海塘、水库、水闸、避风港、养殖网箱、渔家乐、低洼地带等安全检查,必要时降低水库水位,防御风险。 ⑷镇渔农服务中心,通知海上渔船就近进港避风,养民加固网箱等养殖设施,低洼地带群众做好防汛防台准备。 ⑸其他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各村(居)做好危旧房加固、地质灾害巡查和避灾所启用准备,通知所属企业、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等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⑹镇、村(居)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值班状态,做好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
重大汛情Ⅱ级 | ⑴镇三防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全面动员部署防汛防台各项工作,必要时下达人员转移命令,并将防汛防台情况报告县三防指挥部。 ⑵镇、村(居)加强24小时值班,镇机关、村居干部全部进岗到位。镇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联系片区镇领导和驻村(居)干部赶赴各村(居),组织开展防台防汛抢险工作。 ⑶镇三防办密切监视台风汛情发展变化,进一步加强海塘、水库、水闸、避风港、养殖网箱、渔家乐、低洼地带等安全巡查,落实应急措施,做好防洪调度和抢险物资调配。 ⑷镇渔农服务中心及时掌握渔船进港避风情况,组织各村(居)全部撤离网箱、渔家乐、海涂养殖人员,检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渔船迅速回港避风或就近进港避风,做好防洪排涝工作。 ⑸镇村镇建设办组织各村(居)加强危旧房、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及时转移危险地段人员,督促在建工程停止施工。 ⑹镇社会事业与保障办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及时收集灾情,组织村(居)做好被转移人员的安置准备,并派人指导县中心敬老院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⑺镇、村(居)应急抢险队伍在指定地点待命,视情组织开展抢险救灾,转移遇险人员和受困群众,并确保自身安全。 ⑻其他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
特大汛情Ⅰ级 | ⑴镇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发布防台防汛紧急命令,全力组织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三防指挥部。 ⑵镇防指下达人员转移紧急命令,对需转移人员在预报台风登陆前8个小时或按上级指令要求,全面组织转移完毕。若推算转移时间在夜间的,应在下午6时前转移完毕。 ⑶镇防指密切监视台风汛情发展变化,掌握人员转移、船只避风和防台抗灾情况,根据台风、汛情、灾情发展动态,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灾。 ⑷镇、村(居)组织应急抢险人员,加强对进港避风渔船的安全巡查,及时撤离船上人员全部上岸,督促落实防碰撞措施。全力做好被转移人员安置、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 ⑸镇、村(居)应急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随时投入抢险救灾,解救遇险人员和受困群众,抢救伤病员。 ⑹当县三防指挥部或县政府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镇防指视情发布特别紧急命令,实施停业、停工、停课、停市和人员再转移等非常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⑺当出现重大灾害后,镇防指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⑻当出现电力、交通、通信全面中断,基础设施大面积损坏等极端情况时,镇、村(居)各自为战,全力转移、抢救灾民,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维护治安秩序。 ⑼在紧急情况下,镇防指根据需要,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同时为确保人员安全,抢险人员在台风、暴雨、暴潮到来之前全部撤离危险地段。 |
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 (1)镇、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恢复正常工作,镇、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将灾害损失情况向县三防办和镇三防办或主管部门报告; (2)镇、村(居)干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灾后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组织群众抗灾自救; (3)镇、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抢修被台风毁坏工程,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对重灾村(居)、户要发扬互助精神,主动向受灾户慰问,捐赠钱、物,做到无灾民外流、无人饿死。 (4)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防指根据上级解除命令,宣布应急结束。 |
六、应急保障
(一) 信息保障
1、镇、村(居)干部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与镇防指保持密切联系,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同时组织应急处置。
2、镇、村(居)分别落实专门信息人员,可采用电话、传真或短信报送信息,并由各级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
3、险情报告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对象、险情初步估计和应急措施等。
(二)人员保障
1、镇领导分赴联系片区,指导各村(居)的防台防汛工作。由周志勇、童庆栓同志联系城区片,赵海山、许曹权、黄庆富同志联系双朴片,褚志攀、林永志、江济同志联系北沙片,潘国辉、陈赛玉同志联系三盘片。
2、镇机关干部分赴所驻村(居),协助各村(居)开展防汛防台和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3、防汛值班制度:汛期(月15日至),各级防汛办实行昼夜值班,确保通讯畅通。主要是:做好电话电传记录;按时接收并记录汛期预警报数据;做好险灾情记录和报告;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自脱岗。
(三)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救灾义务。在防汛防台抢险期间,各村(居)应组织动员群众参加抢险救灾。
2、建立镇、村(居)应急抢险队伍。镇应急抢险队由潘国辉任队长,王振永任副队长,抽调机关干部和联防队员等20多人组成,听从镇防指统一调遣。
(四)物资保障
1、镇本级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工具、防汛物资和应急指挥车辆。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申请调用县级的防汛物资或调动社会抢险设备机械参与抢险救灾。
2、村(居)根据需要自备当地防汛材料和抢险工具。
七、灾后处置
台风过境、汛情结束后,镇三防指挥部召开救灾会议,及时统计、上报灾情,全面组织开展灾后自救、恢复生产等工作。
(一)镇三防办负责管辖的水库、水闸等水利设施修复,及时补充防汛物资,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预案。
(二) 镇社会事业与保障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村(居)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和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 镇渔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村(居)修复避风港、渔用码头等渔业公用设施,指导受灾渔、养民做好渔船修复、保险理赔、恢复生产等自救工作。
(四) 镇村镇建设办负责组织村(居)开展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及时采取补救和防范措施。
(五)其他科室按照职责和镇防指部署,组织所辖企业恢复生产、学校和幼儿园复课,做好卫生防疫、纠纷调解和社会稳定等灾后工作。
(六)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撤离人员返家,发动群众开展灾后自救,帮助受灾群众安排生产生活。
八、附则
(一)奖惩
对防汛防台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级予以表彰或由镇党委、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防台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三防办牵头制定,负责解释与修定,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北岙镇防汛防台组织机构表
2、北岙镇辖区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表(海塘部分)
3、北岙镇辖区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表(水库部分)
4、北岙镇辖区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表(城镇防洪排捞部分)
5、北岙镇避灾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
6、北岙镇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队长名单
文件附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