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洞头国税发展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2014-01-15 14:04:5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41/2014-00014
  • 组配分类:
  • 规划信息
  • 发布机构:
  • 区国家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4-01-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十二五”时期浙江国税发展规划纲要》、《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洞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洞头国税实际,明确“十二五”时期洞头国税工作的开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导洞头国税事业科学发展。

一、“十二五”时期洞头国税的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一五”时期洞头国税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在省、市国税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时期洞头国税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一五”工作思路描绘的蓝图,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圆满完成既定目标,积累了经验,为“十二五”时期国税事业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税收收入良性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县国税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03986万元,比“十五”期间增收了75988万元,同比增长2.71倍,年均增长33.19%。其中:2010年,共组织国税税收收入29973万元,完成省核税收收入计划的119.45%,同比增收5798万元,增长了23.98%,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财力保障。

二是税收职能充分发挥。全县国税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治税理念。“十一五”期间,通过落实增值税转型、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成品油税收政策改革、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农产品初加工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五年累计减免各类税款2.68亿元,办理出口退税8239万元。其中,2010年减免各类税款13215万元,办理出口退税2344万元,全年固定资产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466万元,三项合计17025万元,相当于2010年国税组织税收收入的56.80%。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是纳税服务优质高效。以“全程服务,阳光国税”的品牌创建为核心,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宣传服务不断深化。五年来,共组织税收业务培训5000多人次,印发税收政策学习资料及税收收入分析手册12000多份无偿赠发给纳税人。建立了洞头国税网站,开通短信平台,创建手机报,推行税企邮箱,开设国税网站局长信箱,多渠道、多举措加大宣传力度。特色服务不断创新。实施纳税服务“十项举措”,开启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服务,实行国税地联合办证,推出电子服务评价器、“四时服务”制度,实施“一窗统办”、“免填单”服务,简化涉税流程,全程服务事项办结率连续五年达到100%,服务项目时限“零超期”。科技服务不断拓展。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报税、财税银库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农村征管服务系统、电脑版普通发票开票系统、车购税POS机刷卡缴税等多个系统的成功上线,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节约了办税成本。后续服务不断跟进。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重点税源企业制度,开展了“双一”服务、“四问纳税人”服务等活动,走访重点企业,并设立了纳税争议协调室,成立了上门服务小组和纳税服务促进会,后续服务日趋完善,征纳关系更加和谐。

四是规范执法扎实推进。完善税收执法内控机制,以ISO质量管理体系为载体,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十一五”期间共组织开展12次ISO内审、4次外审。充分运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的考核监控,税收执法正确率达到100%。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建立健全普法各项制度,强化法制教育培训,与公安部门合作举办多期法律知识讲座,保质保量完成“五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五是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被评为温州市文明单位、省市国税系统文明单位、温州市“双千结对、共建文明”先进集体;团总支被评为温州市先进基层团组织、温州市五四红旗团总支;办税服务大厅被评为省级“工人先锋号”、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连续七年获得了“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认真开展离退休老人员工作,被县委评为老人员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并被推荐为市级老人员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进党务建设工作。成立直属机关委员会,专门设置机关党办,配备专职党务人员,先后被评为浙江省先进基层党校示范点、温州市先进基层党校(十佳先进基层党校)、温州市第一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被县委组织部推荐为市级创先争优示范点。深入实施“四项工程”建设。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四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并在全省国税会议上做典型工作经验发言。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多年被评为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县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被县机关党工委推荐为省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并取得了连续12年违法违纪“零案件”的成效。

面对成绩,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更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目前全县较大规模的实业型企业偏少,税基不稳,给组织收入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二是纳税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办税业务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纳税人满意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征管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税源管理整体水平还不高,管理创新仍需大力推进。四是人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急需新鲜的血液,对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培训工作有待加强,等等。“十二五”时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洞头国税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从国际看,宏观环境继续发生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还在持续,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日趋突出。从国内看,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仍具有扎实基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国内需求不断扩大,经济结构加快转型,体制活力显著增强,综合国力大幅提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从省情市情看,我省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社会建设进入整体推进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突破期,加快推进全国海洋经济试点省工作,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为洞头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温州作为浙江的四大都市区之一,明确提出建设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将洞头与鹿城、龙湾、瓯海、瓯江口新区、瓯江北岸一并列入温州大都市的主中心,为洞头全面融入温州大都市创造了历史最好的机遇和最有利的条件。从我县看,主要任务还是加快推进转型升级。陆岛相连使洞头地理概念、产业空间、交通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资源、区位、环境等优势为我县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但也要看到,我县发展中经济新增长点不多,产业结构不优,要素制约加剧、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社会矛盾明显增多等问题十分突出,过多依赖资源环境消耗的增长方式已难以为继。县委九届十次全会指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县、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坚持城市化引领、经济转型升级、生态优先、民生优先、创新借力,加快建设国际性旅游休闲岛。明确提出了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力争进入全市中等发达水平,为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的总体目标。

全局工作人员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十二五”时期发展面临形势的重大判断,把握历史机遇,应对风险挑战,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国税工作。综合来看,“十二五”时期,洞头国税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扎实,国税事业仍将呈现平稳较快发展势头,但经济转型升级带来的税源结构变化与税收收入刚性增长之间的不确定性将逐步显现,国税工作对象、工作手段、工作主体等也发生新的变化,这些都对国税部门的执法水平、服务意识、创新能力和作风建设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必须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的创新意识,始终保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坚持干在实处、奋勇争先的工作要求,努力开创洞头国税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十二五”时期洞头国税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十二五”时期洞头国税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洞头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这条主线,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创新税收征管,增强队伍活力,推进国税事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十二五”时期洞头国税工作的基本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国税工作的根本指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工作全局,将科学发展贯穿国税工作始终。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努力做到法治公平、规范高效、文明和谐、勤政廉洁。统筹做好服务经济、纳税服务、税收征管、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妥善处理局部与全局、税收与经济、继承与创新、当前与长远、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垂直管理与党委政府支持等方面关系,推进国税事业科学发展。

——坚持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国税工作的着力点。深刻认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主动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局及县市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发展,充分发挥税收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推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

——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国税工作的基本准则。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在国税工作中全面贯彻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使税法得到有效执行和普遍遵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把法治的要求融入各项国税工作中,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国税事业规范发展。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国税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和发扬税收管理创新的宝贵经验,建立推动创新的长效机制,增强创新活力,坚持以理念创新推动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方法创新,把信息管税、风险管理、专业化的要求贯穿于国税工作各方面。认真学习先进服务行业的服务措施,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国税事业创新发展。

——坚持以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人员队伍为国税工作的重要保障。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推进国税人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抓住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两个关键环节,努力造就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强思想教育,完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国税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国税人员积极投身推动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进程,推进国税事业和谐发展。

(三)“十二五”时期洞头国税工作的主要目标

1.服务经济目标——税收调控作用较好发挥,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研究税制改革、税收政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增强,向党委、政府的汇报和纳税人的宣传更加深入、全面。税收政策执行更加到位,税收调控更加有效,在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民生改善中发挥重要作用。制度完善、平台健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评价客观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基本健全纳税人合理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办税成本持续降低,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纳税人税法自愿遵从度不断提高。

2.组织收入目标——国税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国税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协调,优化税收结构,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时期,全县国税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5年达到4.83亿元,并力争突破5亿元。“十二五”期间税收收入累计达到20.1亿元,比“十一五”期间总额增加9.7亿元,力争翻一番。

3.规范执法目标——税收法治环境持续好转。依法行政深入推进,税收执法更加规范,税收执法风险明显降低,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力度,推进税收环境的不断好转。税收执法正确率保持99%以上,稽查选案准确率保持90%以上,稽查案件结案率保持95%以上,稽查查补收入入库率保持95%以上。

 4.科学管理目标——税收征管质效不断提升。要努力实现税收征管能力和效率不断提升,税收征管体系日益健全,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基本形成,信息管税取得更大成效,征税成本持续降低,纳税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不断提高税人准期申报率达到99.5%以上,入库率、登记率、滞纳金加收率、逾期未申报处罚率达到100%。继续达到“零新欠”的目标。

5.队伍建设目标——干部队伍素质显著增强。人力资源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合理,满足税收专业化管理要求。内控机制不断完善,精神文明创建、行风政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更富成效,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国税部门形象有新的提升。努力做到维稳工作“零信访”、纳税服务“零投诉”、廉政建设“零案件”。

三、“十二五”时期洞头国税的主要任务

(一)服务经济发展

1.落实税收政策。认识和把握当前经济税收发展规律,按照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全面推动税收与经济良性循环和发展。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作用,着眼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贯彻税制改革相关政策,做好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大、农产品增值税改革、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结构调整等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完善落实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配套政策。全面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完善退税流程,加快退税进度,引导出口企业加快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

2.开展税收经济调研。坚持税收经济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税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纳税人,开展税收经济调研。密切跟踪税收政策,及时总结税收政策执行效果与难点,分析税收政策执行效应,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或向总局反映。推进税收调研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工作,调研支持我县的海洋经济、临港产业、东海丽水36-1汽田终端处理项目、DOP塑料增塑剂项目、浙南石化交易中心、南塘电子电器科技产业园等重大项目的税收政策跟踪服务、为我县党委政府和企业掌握运用税收政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3.服务“走出去”企业。改进和完善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做好税收协定执行、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国外税制介绍和跨国争议解决等工作。建立健全对“走出去”企业的管理体制,做好境外投资税务登记、境外所得申报和纳税以及与境外所得和纳税相关的境外审计、信息交换、国外税制审查等工作。加强县外投资企业的税收服务,研究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支持县外投资企业发展。

(二)依法组织收入

4.保持宏观税负基本稳定。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实现国税收入随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增长,宏观税负基本稳定;实现增值税与工业商业增加值、企业所得税与利润、税种收入与相关税基的协调增长,各税种税负基本稳定;实现相关税目收入、税收征收品目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协调增长,行业税负基本稳定、略有上升。

5.提高国税收入质量。以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是否协调、税款缴库是否及时规范、组织收入工作效率是否提高为主要考核指标,推进税收收入质量考核制度建设。创新税收预测方式方法,健全上下互动的预测机制,综合运用经济参数和企业申报数据,完善税收预测模型,提高预测准确率。加强税源监控预测分析,及时掌握税源动态变化情况,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

6.深化税收经济联动分析。加强经济税源分析,关注投资、消费、进出口等宏观经济指标,关注区域开发、重大项目投资、重点行业景气、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的变化,全面反映经济税源状况和发展趋势。加强经济政策效应分析,剖析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对于全县或行业税收的影响。加强预测预警分析,区分不同税种和行业,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构建税收收入分析预测模型,科学确定预警区间。以税收数据为切入点,开展税收反映经济、税收调节经济和税收服务经济的分析,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持。

(三)强化税收征管

7.夯实征管基础。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利用第三方信息开展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核对管理。推行网络发票,推行普通发票闭环管理模式,全面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网上开具。优化征管业务流程,规范岗责体系,简并表证单书,防范执法风险,提高管理效能。开展纳税申报信息与第三方信息的分析比对,深化申报缴税信息应用。以风险管理作为资源配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全过程风险监控,实现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

8.推行税源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以纳税人规模为主,兼顾行业、税种、风险和存续期等,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原则上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特殊事项,探寻不同管理规律。完善遵从引导、遵从管控和遵从应对机制,健全风险评估管理和应对体系,帮助纳税人自觉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中小企业行业管理。积极推进集约化、社会化的个体工商户税源管理方式。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强化出口货物函调管理,推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完善出口骗税防范体系。

9.实施信息管税。完善涉税信息采集和报告制度,拓展数据采集渠道。加强信息数据管理,提高数据信息质量,建立统分结合的数据应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利用,加快税源管理系统、数据应用平台、外部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提高数据应用水平。加快推进与第三方的信息共享,深化国、地税信息共享,扩大与外部门数据交换,开展信息比对。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推进信息共享、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整合应用软件,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10.深化纳税评估。完善行业模型设置,提高行业模型质量,深化行业模型应用,提升行业税收管理水平。完善纳税评估制度,规范评估工作规程。依托税源一体化管理机制,强化纵向配合,完善横向联动,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税源管理机制。

11.加强各税种管理。强化增值税重点税源企业税负监控分析,严格执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范货物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管理,强化稽核比对。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管理。完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落实成品油、卷烟、白酒等消费税调整政策。深化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做好最低计税价格采集与核定工作,完善机动车电子申报和电子档案管理。按照“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要求,推进分类管理,加强所得税收入确认、税前扣除等税基管理,规范预缴、汇算清缴申报管理,开展汇算清缴后续审核工作,建立所得税税负预警体系。

12.强化税务稽查。准确把握稽查工作重心,强化税务稽查的惩处和促管职能,坚持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经济秩序为目标,监督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提升纳税遵从度。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稽查工作制度,创新稽查工作方法,提高应对信息化条件下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能力。

(四)完善纳税服务体系

13.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需求响应机制,规范纳税人需求的收集、识别、处理、反馈,及时有效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完善纳税服务标准化制度,健全纳税服务协作机制,将纳税服务贯穿到每一项具体的税收业务和税收工作各环节。推行纳税服务行政问责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进制度创新交流,结合实际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措施,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机制体制。

14.强化宣传咨询。丰富和规范税法宣传内容,突出政策解读、热点难点解答、典型案例剖析、办税流程和纳税人权益的宣传。拓展税法宣传方式,重点强化网上纳税宣传,完善面对面式辅导宣传,大力推进社会化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个性化宣传。完善咨询知识库。整合咨询渠道,通过电话、网站、短信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咨询选择。

15.优化办税服务。按照“七个统一”的要求,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不断丰富办税服务内容,全面落实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制,强化个性化服务和自助办税服务。落实即办制,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推行办税成本测算标准模型,清理并取消需要纳税人重复提供的涉税资料。根据省、市局统一规划,推进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加强洞头国税网站建设,完善网上办税功能,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引导纳税人选择网上办税。积极探索国地税联合办税。

16.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布、更新涉及纳税人权益的环节和事项,保障纳税人知情权。严格税收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强化对涉税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的服务质效监控,主动防范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可能造成的权益损害。建立健全纳税风险提醒机制,帮助纳税人降低涉税风险。完善对纳税人投诉举报的处理机制,健全涉税争议协调机制。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依法运用调解手段解决复议案件。积极应诉税务行政案件,认真履行法院判决和裁定,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律制度。推动由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牵头、国税机关提供支持的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建设。

17.积极开展社会协作。加强社会组织协作,密切与公安、工商、银行以及社区组织、行业协会等部门和组织的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联合开展满意度测评、需求调查工作。

(五)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18.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树立法治理念,强化程序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于增强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着眼于构建有利于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推进国税机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19.完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科学构建税收执法责任制基本框架,完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规范内部各执法环节的分工,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降低纠错成本。强化执法责任考核与过错责任追究,制定税收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机制。

20.建立执法风险控制机制。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要求,积极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建立健全机制完善、职责明确、程序严密、运行科学、管理有效的税收执法风险控制机制,实现日常税收执法风险的有效防控和及时处置。积极应用计算机技术,建立税收执法风险预警管理体系,加强业务提示和风险预警。创新建立集教育、预防、监督、惩处一体化税收执法风险控制制度机制,推行“浙江国税基层单位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21.完善税收执法内外监督机制。整合监督资源,构建目标明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的监督控制机制,对税收管理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和预警,实现专业化、常态化和信息化监督。开展执法责任考核工作,促进依法治税。建立健全督察内审制度,实现内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开展ISO内审执法检查。

22.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一是完善领导班子分工。建立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健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建立分级防控机制。梳理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制度机制漏洞、危害损失程度等对其风险进行分级评估,实施分级防控管理。三是建立动态防控机制。围绕权力运行的过程,紧扣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加强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四是建立流程防控机制。坚持制权与增效相结合,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实现流程控制。五是建立科技防控机制。将各类权力行使过程纳入信息化管理,弱化人为因素,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3.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重点,建设创新、务实、高效型的基层党组织,造就政治过硬、素质一流、乐于奉献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机关党的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干部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建设,高度重视以互联网为主导的新兴媒体对国税干部的思想影响,建立健全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平台,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创建层次,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争当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建设“责任型、服务型、效率型、学习型、廉洁型”的“五型”国税机关。加强工、青、妇组织的建设。加强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

2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培训干部、提高干部素质。鼓励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各类资格等级考试,推进分岗位专业化递进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大力倡导干部在岗学习,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培训和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大批熟悉税法和财务会计、懂评估、会查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执法人才,形成不同岗位不同类别的梯次执法人才队伍。

2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突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廉政建设与税收制度、征管体制、内部管理机制和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有机结合。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健全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基地,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风险防范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全面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强化“一岗双责”,加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研究工作。继续推进具有洞头国税特色的各项机制体制建设,完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税收管理员公开述职述廉制度、“一案双查”等一系列制度建设。应用干部职工廉政档案管理系统,继续完善廉政预警机制建设,实现预警信息共享制度。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继续推进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利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让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不断增强历史责任感和发展紧迫感,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各项国税工作任务,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