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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头县委洞头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文件
洞信〔2010〕4号
关于印发《洞头县信访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下属单位:
现将《洞头县信访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洞头县委洞头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0年3月10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洞头县委洞头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0年3月10日印发
洞头县信访局开展“作风建设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作风建设工作,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省、市的有关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洞委发〔2010〕10号),结合本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及县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基层基础年”和“项目攻坚年”活动,以“转作风优环境”为主题,切实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效能型、服务性、廉洁型、和谐型的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提供有力保证。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达到五个目标:1、工作态度明显转变。2、工作效率明显提高。3、工作质量明显提升。4、工作纪律明显加强。5、工作节奏明显加快。
二、主要内容
(一)抓好勤俭廉政整治,推进机关作风转变
1、建立“罚懒奖勤”制度,完善“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优化干部考核评价指标,做到既重视干部工作实绩,又强调干部勤俭廉政的科学评价体系。
2、大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大力度治理擅离岗位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工作日中餐饮酒等违反“四条禁令”的散漫作风;治理工作流于形式,遇到困难绕着走,甚至推诿扯皮不敢碰硬的庸碌漂浮风气;治理慢作为、不作为、工作任务不落实、不思进取的懒惰习气;治理办事刁难,不请吃、不送礼、不办事的“吃拿卡要”行为。
(二)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创建节约效能机关
1、深化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加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深化“阳光”服务。一是进一步做好“党政领导接待日”工作,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让“党政领导接待日”成为为民服务的“连心日”和“绿色通道”。二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承诺制度,建立首办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落实工作责任。三是进一步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长效机制,推进机关节能降耗。
3、开展整治文风会风活动。坚决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会议的数量和范围,进一步解决会议、文件多问题,加强会风建设,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厉行节约,降低公务开支。
(三)强化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1、拓宽群众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切实规范信访秩序,努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在抓好来信、走访、电话投诉等受理方式的基础上,办好“网上信访”,尝试建立来信绿色通道和手机短信信访等,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方便,减少走访,避免矛盾激化和升级。
2、开展集中阳光投诉和“三进”活动。参与县委组织的有各职能部门一同举行的集中阳光投诉和进企业、进村居、进工地的“三进”回访活动,及时为企业、群众排解困难,化解矛盾。通过集中开展“阳光投诉”活动,直接面对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从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社会稳定。
3、继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在去年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充分运用调解、会商、听证、评议、终结等有效办法,解决一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深化领导包案活动。在重点时期对重点人员和突出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以领导包案形式落实责任,力促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坚持“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的倒逼责任要求,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中纪委和国家信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解释》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好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以更加有力的领导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
(四)大兴学习之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1、完善学习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机制、党支部党员读书会和学习交流会等制度;建立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制度,在干部队伍中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建立党员干部学习档案管理制度,把学习培训情况、学习成绩计入档案,作为考核评级的重要依据。
2、开展各种主题创建活动。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契机,深入开展“一个班子一个龙头、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讲坛一个平台”等主题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能、服务群众,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实施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2010年2月-3月)。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制订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召开信访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对照要求,认真实施(2010年4月-10月)。
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找准机关作风不良风气的主要症结,剖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结合信访工作特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破解事关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采取适当方式将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2010年11月-12月)。
建立完善保证推动科学发展各项任务得以落实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行为,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同时,注重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局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由局长林文军任组长,副局长苏宇曲为副组长,彭德金、陈方华、陈文、方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德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报道。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全局活动开展动态情况收集,及时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情况及好做法、好经验总结上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活动的检查指导,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扎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