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洞头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 ||||
|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要求,我区全面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方式,梳理确定了第一批区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 847项,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接受群众和企业的监督。
附件:洞头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xls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