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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晚8时许,洞头警方接到报警称其在洞头区东屏街道半屏大桥附近在一辆出租车内被人抢劫5600元。
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案件侦查工作,迅速组织警力对途径的出租车逐一展开排查,结果并未发现与报警人描述相符的出租车。警方在对报警人作进一步询问后,初步判断报警人可能隐瞒事实真相,遂对报警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细致核查,对其报警人的行踪进行了监控视频侦寻,并对其展开心理攻势。最终,报警人苏某(女,25岁,洞头人)承认了自己报假警的违法事实。
苏某供述,苏某母亲不认识字,不会用银行卡,于是就把银行卡存放在她那暂由其保管。前段时间,苏某由于手头紧,就把母亲银行卡里的钱挪用了,最近其母亲需要用钱,而苏某又无力归还。于是苏某向身边的同事和朋友借钱,借了一天钱的苏某口袋依然空空,当晚在回家的路上,感觉后面有辆出租车用灯照她,恰逢邻居从身边路过,苏某灵机一动,赶紧上前抱着邻居嚎啕大哭起来,说自己被人抢劫了。
最终,该苏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鉴于苏某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之情况,警方给予了苏某行政拘留五日,不予执行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金建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