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18〕1号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审批流程“最多跑一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8 16:53:0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57/2018-55094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大门镇
  • 成文日期:
  • 2018-01-31
  • 有效性:
  • 有效

各城乡社区、村居: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切实从群众的角度来梳理办好“一件事”,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高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现对我镇独生子女证申报流程“最多跑一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
    我镇群众原在办理独生子女证过程中,需到村居(社区)领取表格及女方分户证明,携带一家三口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小孩子一寸照到镇行政服务中心登记等环节,手续繁多,给群众办事带来十分不便。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现将具体流程做如下优化:
1、申请人携带夫妻身份证原件及小孩子一寸照到所在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填写《洞头县农村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代办员在核对材料后代送往镇行政服务中心。
2、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要根据代办员报送的材料,及时办理独生子女证。
    二、进一步精简材料
    (一)能减则减。原办理过程中需要群众提供的女方分户证明、一家三口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将不再提供。
    (二)数据共享。依托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在镇审批服务中心设立的数据查询窗口,出具申请人夫妻婚姻登记和一家三口户籍信息证明,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
    三、进一步提高认识
    独生子女证是涉及群众切身实际的一项工作,各城乡社区、村居以及科室应积极协作,通过改革创新全力做好我镇独生子女证办理改革工作。
    (一)人员保障要到位。各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要确定代办员在岗,根据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群众应携带手续材料,及时为群众办理独生子女证手续。
    (二)职责履行要到位。各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要充分认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精神实质,改变惯性思维和工作习惯,积极适应新的审批服务模式。镇计生办要做好新独生子女证审批流程宣传告知工作。
    (三)服务水平要到位。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熟悉工作流程,对于村居代办理独生子女证时,申请表、申请材料相关信息有误的,应指导经办人员现场改正。非主要材料缺失的,在申报人员承诺按期补件的情况下应先予登记。
   
附件:1.《洞头县农村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
           2.洞头区大门镇办理独生子女证审批流程图
           3.洞头区大门镇办理独生子女证携带材料清单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7日

 

 



文件附件清单:


<ul list-paddinglef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