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洞头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2 10:53:1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41/2019-52084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洞头区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9- 01- 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本年报。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继续采取措施抓好温州市洞头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洞头区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常规政务公开渠道的建设,并注重做好纳税咨询、办税辅导等服务,促使政务信息的广泛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抓好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建设。根据最新的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更新网站发布内容。如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表,及时发布人事任免信息、工作动态等。对网站政务公开已发布内容进行查遗补漏。结合2018年税务机构改革,税务系统新网站上线工作,重新梳理上传以往信息,规范发布流程。根据《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等媒体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对外发布备案机制。

2.推进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及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在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的基础上,对办税服务厅的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规范,对公告栏进行重新整理发布,及时更新“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手机支付宝代开发票等相关表单及政策说明,方便纳税人取阅。

(二)结合税收宣传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

1.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系列税收宣传活动,广泛发布工作信息和税收政策。推广浙江税务APP,发布纳税服务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举办纳税人学堂、 “税收伴你行”大走访活动、“七五”普法税法宣传活动;开展系列税法宣传活动,以制作税收宣传展板、发放税法宣传手册、开展税收知识有奖问答、受理群众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涉税政务公开信息。

2.面向企业开展的宣传服务活动,公开税收政策和纳税服务规范。成立“税法导师团”,不定期走访企业,辅导企业准确理解税收政策,规范办理涉税业务;开展税企论坛活动等,相互沟通合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通过温州市洞头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洞头区税务局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12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8年我局发布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税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局况简介;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2018年,我局主要通过温州市洞头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洞头区税务局网站、手机短信、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主动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积极开展相关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保障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得到妥善处理。以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以税务网站建设为主线,进一步规范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3.继续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公开内容及时性、有效性、真实性、全面性,公开形式方便快捷,制度保障健全有效;完善政务信息对外发布备案机制,填写消息发布登记表,对公开发布的消息第一时间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