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9 10:58:0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6/2019-52103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19- 01- 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2018年,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方针为引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循序渐进、稳步实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共主动公开了各类信息943条,公安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能力和执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坚持公开制度,及时主动落实。对标上级要求,重新对各项公开项目进行梳理,并围绕2018年公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文件、部门动态、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等公开事项,结合工作实际,以总结形式,主动公开2018年公安工作完成情况、取得成效以及19年工作计划打算,对公安办公地点搬迁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告,方便群众知晓。同时,努力对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行更新完善,不断优化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二)强化公开责任,严密审核把关。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关,对分局各部门、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进行保密审核,按照“先审核后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制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并由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同志审批、信息发布员核对无误后,再对外公开。杜绝“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等情况的发生。2018年,区公安分局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各类信息112条。

     (三)对标公安主责,按规有序公开。切实增强公安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依托政府网站、公安微信、微博等平台推广作用,强化对扫黑除恶、反诈宣传、最多跑一次相关政策、公安业务成效等内容进行公开,2018年共发布各类微信信息300余条、微博信息500余条,同时强化财政执行情况公开,积极推动单位预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等“三公”经费信息公开,2018年区公安分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均已向社会进行公开。

     (四)拓宽公开渠道,放大社会效应。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为契机,建成全省首个集县级公安所有审批职能为一体的“综合审批超市”并深入实施手机“百万申请网上办”2.0版,目前已涵盖户籍、出入及车管大部分业务,刷脸和活体检测,打破了“必须本人到场办”的传统模式和思维定式。让群众无论在何时何地,只要有手机信号的地方就能办事,2018年共办理事项9000余件,进一步拓宽了公安申批信息的公开渠道,放大了社会良性效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8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3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52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11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3条,公安工作动态信息68条,人事任免信息12条,公示公告信息17条,全年涉及重点建设项目主动公开信息379条等。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依托洞头政府门户网站(如图1),及时发布公安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社会公众的查询。同时,在温州公安局网页(如图2)上编辑发布各类信息,展示洞头公安的良好形象。

 

图1洞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图2温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2.平安洞头的政务微博、微信。不断改进完善公安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建议,积极打造形成以“平安洞头”(如图3图4)为主线、各警种共同参与的信息综合型平台。

图3“平安洞头”微博平台

图4“平安洞头”微信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区公安分局因依申请公开引发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2件,因案件尚未判决,因此暂无出现被纠错或败诉,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举报和投诉。

    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公安分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仍还存有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部门对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认真还有偏差,主动工作的能力还有等提升;二是虽然主动公开已进入常态化运行,但信息更新速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仍较为片面,载体较单一,主动公开还需新的、可行性载体和创新性内容来推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2019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强化意识,践行公开决策。紧紧抓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不断强化依法行政、主动公开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着力打造阳光警务。落实部门政务信息的定量提供、定时维护、定向发展机制,确保公安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按流程有效运作、全面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民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的学习培训,正确理解把握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具体工作中参考实践,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正常开展,全面提升民警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社会群众的满意度。

    (三)进一步拓展渠道,优化便民服务。在实施创新强警、数据强警战略的同时,抓住“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不断充实、升级“微警务”“百万申请网上办”等平台载体,努力实现公安工作中除涉及国家秘密、警务秘密外的内容“云上运行”,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业务、获取信息,架起拉近警民关系的云上“超链接”。

    (四)进一步健全机制,做实保障要求。积极探索、健全信息公开的领导体系、明晰职责分工、规范公开流程和完善公开目录等工作,将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纳入执法规范化建设内容,同时努力争取专业法律人士支持,为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和保障。

附件1: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2019年1月9日

(区公安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公安

943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943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2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1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

       以上为洞头区公安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洞头区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 63478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