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7 11:49:4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9/2019-02066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19- 10- 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文件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洞财社〔2019〕197号

 

关于拨付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是今年省、市、区三级政府的民生实事项目。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民政优抚及社会福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18〕23号)、《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下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温财社〔2018〕155号)文件精神,结合各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度,经研究,决定将街道(乡镇)养老服中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300万元拨付给你们,相应增加各单位“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指标。

此次拨付的资金主要用于街道(乡镇)养老服中心项目建设,设施、设备采购等费用支出,请严格按照用途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各项目建设点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的永久性标识。福彩公益金资助的项目标识由项目单位负责制作,标识的主体图案、颜色和字样应当遵照《民政部关于修改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的通知》(民办函〔2008〕213号)规定制作。相关费用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项目经费中列支。

 

附件: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第一批)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

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一批)

单位:万元

序号

街道乡镇

项目名称

补助金额

备 注

1

北岙街道

北岙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60


2

灵昆街道

灵昆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30


3

东屏街道

东屏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70


4

霓屿街道

霓屿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70


5

鹿西乡

鹿西乡养老服务中心

70


合       计

300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