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6 17:32:23 浏览次数: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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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06020/2019-50892
  • 组配分类:
  • 救灾管理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 05- 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温州市洞头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洞减办〔2019〕1号

 

温州市洞头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进一步夯实我区防灾减灾基础,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根据《浙江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减办电〔2019〕1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于2019年5月6日至5月12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一)丰富防灾减灾宣传内容。各街道(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这一主题,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因地制宜做好防灾减灾专题宣传,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台风、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各类自然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燃气泄漏等世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做到报纸有文字、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影像、网络有信息。要充分发挥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活动覆盖范围,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要以学校、城乡社区、企业等作为平台,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务工人员、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自救互救技能。要教育引导公众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二)做好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各街道(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针对各类易发灾害事故可能带来的威胁,深入推进灾害风险评估,组织专业队伍、引导社区(村居)居民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养老院、居民区、商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类影响应急疏散和救援的突出问题,包括占用、堵塞和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存在障碍物,疏散辅助设施损毁或缺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打通居民群众生命通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分清责任,第一时间督促整改,确保应急疏散和救援通道畅通。同时,结合当前备汛工作,组织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排查,突出对防汛设施、防洪防涝设施、避灾安置场所、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全面排查,及时排查问题、整治隐患,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二、夯实基础,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一)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各街道(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机构改革情况,根据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人员转移、地质灾害抢险、伤员救治、应急指挥、防台防汛等预案演练活动,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积极组织社区居民、企业职工等参与预案演练,熟悉应急避难场所、疏散路径、灾害预警信号和程序等,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加大基层减灾能力建设。各街道(乡镇)、各成员单位要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推进基层社区(村居)减灾能力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进县乡村三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进度,加大对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指导力度,通过应急演练、现场观摩等活动,带动和引导社区(村居)将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落到实处。同时,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推进日常减灾管理、后勤保障支撑等系统减灾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三、加强领导,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防灾减灾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各街道(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周活动工作,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按照《洞头区2019年防灾减灾宣传周主要活动计划表》(附件),确保足够的人力、财力保障,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此次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活动。活动结束后,各街道(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并于5月18日前将活动总结、相关影像资料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振铎,联系方式:13858822760/672760,邮箱110870765@qq.com)

附件:洞头区2019年防灾减灾宣传周主要活动计划表

温州市洞头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附件

洞头区2019年防灾减灾宣传周主要活动计划表

序号

活动名称

活动内容

计划时间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开展校园应急演练

在城关小学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5月10日

区人防办

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城关小学

2

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咨询

在区政府广场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接受群众业务咨询。

5月12日

区应急管理局

区人防办、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3

鸣放防灾警报信号

鸣放防灾警报和解除警报。

5月12日

区人防办

各街道、乡镇

4

消防知识讲座

在社区、村居授课,讲解消防知识

5月12日

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应急管理局、区人防办、区气象局、北岙街道

5

开展立体式宣传活动

设置防灾知识宣传横幅;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利用微信、短信等平台,发布防灾减灾信息。

5月6日-12日

区应急管理局

区人防办、各街道、乡镇

6

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宣传活动

开展班级专题黑板报、校园橱窗活动,宣传防灾减灾知识。

5月6日-12日

区教育局

全区各中小学校

7

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村居”宣传活动

社区、村居做好防灾减灾专栏,远程教育平台播放防灾减灾宣传片,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应急避险演练,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5月6日-12日

各街道、乡镇

各社区、村居

8

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专项检查

检查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疏散和救援通道,打通居民群众生命通道。

5月6日-12日

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乡镇

温州市洞头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