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櫃檯 洞頭區政務服務中心“臺事通”櫃檯 二、申請對象 個人 三、審批依據 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6〕135號 第二條; 2.《溫州市全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溫政發【2018】1號 第二十三條。 四、申請條件 本統籌地區戶籍的非從業人員,大中專院校就讀大學生,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人員。 五、申請材料 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六、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辦結—送達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八、辦事時限 即辦 相關部門服務專線:0577-6348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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