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參保人員歷年账戶家庭共濟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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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櫃檯 洞頭區政務服務中心“臺事通”櫃檯 二、申請對象 個人 三、審批依據 關於轉發<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4部門關於進一步調整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账戶有關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溫人社〔2016〕225號) 四、申請條件 統籌地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職工 五、申請材料 1、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臺灣居民居住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2、《溫州市洞頭區醫療保險建立歷年账戶家庭共濟申請表》 六、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辦結-送達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八、辦事時限 即辦 相關部門服務專線:0577-63485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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