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職工信息變更登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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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櫃檯 洞頭區政務服務中心“臺事通”櫃檯 二、申請對象 單位或個人 三、審批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第七十四條; 2.《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 3.《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4號); 4.《浙江省勞動廳關於貫徹<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勞險〔1999〕105號)。 四、申請條件 已經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的職工。 五、申請材料 1.《社會保險參保信息變更登記表》原件一式两份; 2.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六、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辦結—送達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八、辦事時限 即辦 相關部門服務專線:0577-63485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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