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櫃檯 洞頭區政務服務中心“臺事通”櫃檯 二、申請對象 個人,法人,其他組織 三、審批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號)第十五條 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進行登記,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四、申請條件 1.有醫療機構設置批准書或者《設置醫療機構備案回執》; 2.符合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 3.有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有與其開展的業務相適應經費、設施、設備和專業衛生技術人員; 5.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6.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五、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 材料形式 | 材料詳細要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出具單位 | 備註 | 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或者設置醫療機構備案回執 | 系統自動獲取,如數據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 | 資料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原件,一式一份 | 必要 | 衛生部門(經辦機構自行獲取) |
| 醫療機構規章制度目錄 | 原件 | A4紙,一式一份 | 必要 | 自行出具 |
| 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科室負責人名錄、床位牙椅配置人員清單和資格證書、執業證書 | 原件或影本 | 名錄和人員清單由申請單位提交;證書由系統自行獲取,如數據不全則由申請者提供影本,A4紙,一份 | 必要 | 自行出具 |
| 醫療機構用房產權證件(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租賃的還需提供租賃合同) | 影本 | A4紙,一式一份 | 必要 | 不動產登記部門(經辦機構自行獲取) |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書 | 系統自動獲取,如數據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 | 如數據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影本,A4紙,一式一份 | 必要 | 環保部門(經辦機構自行獲取) |
| 委託辦理授權委託書 | 原件 | A4紙,一式一份 | 非必要(委託辦理時提供) | 自行出具 |
| 醫療機構申請執業登記註冊書 | 紙本表格 | A4紙,一式一份 | 必要 | 自行出具 |
| 醫療機構建築設計平面圖 | 原件 | A4紙,一式一份 | 必要 | 自行出具 |
| 醫療廢棄物處理需提供與協力廠商處理機構簽訂的相應協議 | 原件 | 驗原件,收影本A4紙,一式一份, | 必要 | 自行出具 |
| 醫療機構用房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消防驗收合格結論 | 系統自動獲取,如數據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 | 如數據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影本,A4紙,一式一份 | 必要 | 公安部門(經辦機構自行獲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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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辦事流程 1.申請人以當場或郵寄的方式向“臺事通”櫃檯提交申請材料,或在浙江政務服務網上進行網上申報,並選擇結果送達方式; 2.申請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申請,如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應補正的材料,材料補正齊全後受理申請; 3.受理後在承諾時限內組織執業驗收,並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 4.在作出決定後10個工作日內,根據申請人的選擇,當場送達或者快遞送達許可決定。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八、辦事時限 5個工作日(專家審查時間不計算在內) 相關部門服務專線:0577-6338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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