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2018年 |
一、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区风景名胜和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旅游经济强区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和使用管理;负责旅游业扶持政策的项目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旅游统计。
3、负责全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宏观统筹;负责政府性旅游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
4、编制全区旅游招商计划,组织、指导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引导和促进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统筹全区旅游六要素资源配置工作;加强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旅游新业态。
5、组织开展全区风景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和发展规划;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核;参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红线以外200米范围内建设事项选址意见审查工作;参与全区旅游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风景名胜区相关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参与风景名胜区内经营性旅游项目收费标准制定;参与旅游行业价格管理。
7、负责全区渔(农)家乐综合协调、行业指导、政策制定、服务质量管理、特色培育等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负责全区旅游的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全区旅游业的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
9、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管理和标准化推广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及评定工作;负责专项旅游经营业务的审批指导工作;负责旅游饭店、旅行社星级评定和申报推荐工作;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等行业指导、管理工作;指导风景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10、负责全区风景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负责受理旅游质量投诉和信息咨询;牵头组织协调重大旅游及涉旅项目的联审联办、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工作;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行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11、负责全区旅游信息化、智慧旅游建设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12、负责旅游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风景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资格认证;指导全区风景旅游行业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13、参与对全区风景旅游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监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洞头区景区管理中队及洞头区海霞文化发展工作办公室。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
2. 温州市洞头区景区管理中队
二、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367.6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66.1万元,增长52.97%。主要原因是:省级补助资金、人员经费、景区管理业务经费、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的增加以及年中追加“亲水南部·百岛洞头”2018年旅游扶贫协作推介会等的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94.2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09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4.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006.38万元),占收入合计99.89%;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41万元,占收入合计0.1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8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69万元,占25.97%;项目支出2,431.18万元,占74.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39.4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22.63万元,增长57.76%。主要原因是:省级补助资金、人员经费、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的增加以及年中追加“亲水南部·百岛洞头”2018年旅游扶贫协作推介会等的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7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2.8万元,增长55.16%。主要原因是:省级补助资金、人员经费、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的增加以及年中追加“亲水南部·百岛洞头”2018年旅游扶贫协作推介会等的项目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3.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0万元,占0.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43万元,占6.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14万元,占1.7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98.29万元,占15.57%;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919.05万元,占72.15%;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9.83万元,占3.9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省级补助专项资金的下达等。其中: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4.3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7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6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8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调入及录用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8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基数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的2016年综合环境提升整治项目资金(第二批)。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的省级补助资金浙财建[2017]32号2017年省住建专项5万元、浙财建[2017]32号2017年省住建专项27.74万。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31.2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人员经费的增加。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19.9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温州市洞头区景区管理中队人员经费的增加。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亲水南部·百岛洞头”2018年旅游扶贫协作推介会26万、 洞头区“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费用4万、劳务派遣经费0.8万;结转上年省补资金171.39万、创强19.3万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0.8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8.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保等;
公用经费89.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00万元,占0.25%;其他(类)支出2,001.38万元,占99.7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05.72万元,支出决算为2,00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主要原因是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部分子项目活动于年底开展,费用支出不能及时在该年度内报销完毕。其中: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405.7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0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部分子项目活动于年底开展,费用支出不能及时在该年度内报销完毕。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63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预算的31.5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领导调研、专项检查、旅游踩线等工作的效率提高,公务接待次数有所改善。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占5.31%,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领导因公赴希腊、捷克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占94.69%,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5万元,下降17.99%,主要原因是工作效率提高,公务接待次数有所改善。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13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领馆费、保险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1%。主要用于接待旅游踩线、上级领导调研、专项检查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效率提高。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累计25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旅游踩线、上级领导调研、专项检查等支出。接待259人次,1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65.38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81.7%。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景区管理业务经费及景区维修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景区管理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9.8万元,执行数为447.6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2%。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接待游客770.09万人次,同比增长19.99%,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4.73亿元,同比增长18.29%,景区门票收入3365.485万元,同比增长2.146%。直接带动旅游就业人口近1.3万人,助推我区GDP的增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景区管理业务资金预算较难把控,资金预算仍需进一步精确。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地作出预算,认真有放地使用资金,吸取历年的经验,努力整改提升,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景区维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49.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接待游客770.09万人次,同比增长19.99%,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4.73亿元,同比增长18.29%,景区门票收入3365.485万元,同比增长2.146%。直接带动旅游就业人口近1.3万人,助推我区GDP的增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海岛腐蚀性强等原因,景区基础设施损坏频繁,存在后续维护难,维护资金需求量大,资金预算难把控。下一步改进措施:寻求更加专业的维修技术及材料,努力做到克服海岛腐蚀性强及减少不可控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游客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3.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2018年度本部门无涉及重点绩效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45万元,下降12.07%,主要原因是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情况下,压缩公用经费的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2%。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1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的支出。
16.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