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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立足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机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总条数49条,内容主要项目范围为计划总结、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信息。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官方微信(9月份关停)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3 | 3 | 3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2.进一步梳理本中心掌握的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以方便群众查询,达到为人民服务的目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2条,涉及食堂补助经费、政府采购维修维护费、政府采购设施设备费、行政服务中心后勤保障费、机关大院日常管理费、党政机关专项工作经费等9项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二)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情况
全年发布政策解读2个,并且建立文件与解读内容关联,方便群众查找。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的办理效果。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单位联系(电话:0577-6348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