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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放在首位来抓。通过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为建设法治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2019年,在保障信息质量、时效、精准的前提下,在通过“洞头民政”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信息的基础上,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7条,其中工作动态45条、公示公告10条、政策文件3条、政策解读1条、财政信息2条、社会救助信息6条。全年未发生一起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而造成群众投诉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 | 0 | 1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区民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些进步,但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仍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大、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民政局将针对各薄弱环节进行改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尤其是在社会救助、养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主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重视专职干部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2条,涉及全年预算、公务接待等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二)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情况
全年发布政策解读1个,并且建立文件与解读内容关联,方便群众查找。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的办理效果。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3481667)。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