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06 11:11:0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8/2020-52997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 成文日期:
  • 2020- 01- 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不断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

(二)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丰富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进一步落实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

(三)结合实际,形式多样。我局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利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站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模式。二是设立咨询电话进行有关信息公开。在局办公室设日常咨询电话;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电话。三是进一步做好  “洞头普法”公众微信的信息发布工作。

2019年度政府网站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其中,组织机构6条、政策文件10条、部门动态43条、公告公示36条、人事任命5条、其他信息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7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的力度还不够。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的学习,着眼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实行规范化管理,认真、及时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做到一事一审查。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的,要严格按保密措施进行相关操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3条,涉及本部门年度结算等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2018年度社区矫正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二)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情况

全年发布政策解读2个,并且建立文件与解读内容关联,方便群众查找。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的办理效果。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348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