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温粮发〔2020〕18号

发布日期:2020-11-02 14:38:02 浏览次数: 来源: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2/2020-47223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障受影响人员基本生活,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和《温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温州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附:温州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温州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温州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