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党组 关于建议朱显妙等同志作为公务员职级晋升人选考察对象及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报告 | ||||
|
||||
洞供党组〔2020〕7号 签发人:朱显妙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党组 关于建议朱显妙等同志作为公务员职级晋升人选考察对象及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报告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组织部: 根据谈话调研、书面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结果,经研究,建议朱显妙、郏晓华二位同志作为一级主任科员晋升人选考察对象,邓伦斌、张鸣宇、陈国华、黄宝先四位同志作为三级主任科员晋升人选考察对象。 另外,未发现上述同志在信访反映和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其中:政治立场方面,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宗教信仰方面,没有参与宗教信仰活动;信访情况和调查结论方面,没有发现上述同志在信访反映方面的问题;经济方面,没有发现违反财经纪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作风方面,能够执行“八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没有发现问题。 特此报告。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0年7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