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居圆梦项目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3 16:05:59 浏览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渔业局、水利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4/2018-50481
  • 组配分类:
  • 扶贫资金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渔业局、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0- 12- 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北岙街道办事处:

根据《温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温财农〔2017〕165号)和《关于开展“助推搬迁·安居圆梦”大型慈善扶贫新闻报道活动的通知》(温扶办〔2016〕8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17〕5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调查核实同意北岙街道风门村低收入农户郭海央列入第二批洞头区2017年度“助推搬迁˙安居圆梦”实施计划内,补助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该户房屋的整体修缮。请尽快将资金补助到户,帮助低收入农户实现安居梦。


附件:1.温州市洞头区2017年“助推搬迁˙安居圆梦”项目补助计划表

          2.关于郭海央列入“安居圆梦”实施计划的函


温州市洞头区扶贫办

2018年9月26日


附件一

序号

户主姓名

户主身份证

户籍所在地

户内人口数

性质

补助资金金额

资金来源性质

资金用途

1

郭海央

330322*********222

北岙街道风门村

2

农业

3万

2017年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房屋的整体修缮


合计





3万



温州市洞头区2017年“助推搬迁˙安居圆梦”项目补助计划表



附件二


关于郭海央列入“安居圆梦”实施计划的函


洞头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助推搬迁 安居圆梦”大型慈善扶贫新闻报道活动的通知》(温扶办[2016]8号)及《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17]5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调查核实同意北岙街道风门村低收入农户郭海央列入“安居圆梦”实施计划,符合温财农[2017]590号文件精神的补助要求,补助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该户房子的整体修缮,特此函告。


洞头区扶贫办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