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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组发〔2015〕46号)、《关于开展2018年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领办项目工作的通知》(温组发〔2017〕151号)及《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18〕667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市派农村工作指导员(村第一书记)上报的项目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市派农村工作指导员扶贫帮扶项目资金4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温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农〔2017〕165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此项资金时,收入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时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列报“21305扶贫”下对应的支出科目。
附件:2018年市派农村工作指导员扶贫帮扶项目资金分配表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温州市洞头区扶贫办
2019年1月3日
附件
2018年市派农村工作指导员扶贫帮扶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街道(乡镇) | 项目承担 单位 | 项 目 名 称 | 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 项目 属性 | 项目实施期限 | 投资 总额 | 业主 自筹 | 财政 补助 |
北岙街道 | 隔头村 | 隔头村果树 观光林 | 隔头村果树观光林:地址隔头半山自然村(承包地),占地面积15亩:1、桃树单株直径5厘米,单株价格124元,数量800株,合计金额99200元。2、土地清理费、树苗运输费、人工费、肥料费、维护费等合计费用60800元。 | 新建 | 2019年 1月——2019年6月 | 16 | 6 | 10 |
大门镇 | 岙底村 | 岙底村文化 广场提升工程 | 岙底文化广场舞台旁新建一个木质简易房,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简易房内设电脑音响控制室、舞台表演化妆更衣室、厕所及采购梳妆台2个、桌子2张、椅子10张等。 | 新建 | 11.5 | 1.5 | 10 | |
东屏街道 | 东岙村 | 东岙渔村文化 旅游标识标牌 提升项目 | 东岙渔村文化旅游标识标牌系统进行提升,设计旅游导览图并设置2处、景点介绍指示牌7处、路标指示牌(立杆式)4处、路标指示牌(牌匾式)12处,形成导览图、指示牌、景点介绍牌等较为完善的旅游标识标牌系统。 | 新建 | 10.84 | 0.84 | 10 | |
元觉街道 | 花岗村 | 花岗村旅游 驿站 | 花岗村补晒广场沿线四间渔具房建筑面积共计60平方米进行修缮、重新打造,作为3A级景区村配套的旅游驿站。打造成集游客休憩、特色产品售卖、旅游产品展示等多功能的旅游配套服务中心。 | 新建 | 26.6 | 16.6 | 10 | |
合 计 | 64.94 | 24.94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