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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温州市洞头区管道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活动,健全和完善管道燃气监管体系,根据《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浙建〔2020〕10号),洞头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对温州市洞头管道燃气有限公司进行了特许经营评估,现将《温州市洞头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 7 天(2020 年12月28日至2021 年1月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予公示期内反馈至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电话:0577-63387705,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西路467号,邮编:325700。
附件:温州市洞头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