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洞頭區市場監管局服務企業複產復工十條舉措》洞市監〔2020〕9 號
发布日期:2020-03-27 10:44:57浏览次数: 来源:区台办 字体:[ ]

一、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務。建立“專人、專窗、專線”快速處理機制,為各類復工複產企業提供“網上辦、掌上辦、寄遞辦、預約辦”等登記註冊便捷服務。

二、優化食品生產許可服務。對承諾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復工複產食品生產企業免於現場核查。對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在 2020 年 1 月 23日以後有效期屆滿的,可延期使用到疫情一級回應解除後 90 日內。

三、延長部分企業年報申報時限。對列入《溫州市洞頭區市場主體年報工作協同高效平衡推進實施方案》2 月份年報名單的企業,可放寬申報時限到 3 月底。

四、提倡開展線上餐飲服務。支持餐飲單位快速開通線上餐飲門店,提倡開展外賣服務。對已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經營登記證》,未登記網路經營業態的食品行業經營主體,允許“先經營後登記”。

五、支持食品生產企業有序復工。指導復工複產企業開展疫情防控,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線上指導和培訓。開闢檢測綠色通道,為復工複產食品生產企業提供免費上門檢驗檢測和專業技術指導。

六、完善特種設備監管服務。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辦理復審(換證)導致許可證書過期的,在疫情解除後的 3 個月內可以重新提交、申請。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無法進行定期檢驗或不能按期進行定期檢驗的特種設備,征得檢驗機構同意後,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 1 個月內完成。

七、強化計量幫扶。對復工複產企業急需的計量器具檢定校準需求實行“上門送檢”服務。對強制檢定週期即將到期的計量器具,企業可提前預約服務,在企業復工複產前完成強制檢定工作。

八、優化知識產權業務辦理。因疫情原因,超過商標、專利業務辦理規定時間的,可適當寬展辦理時限;導致喪失專利權的,可以免費請求恢復權利,減繳其他相關收費。

九、包容審慎處理消費投訴舉報。對因疫情影響,不能履行合同的餐飲、住宿、婚禮策劃等消費投訴,引導雙方延期履行,減少企業損失。對疫情期間不涉及防疫物資品質、哄抬物價等違法侵權行為的有關企業的消費投訴舉報,分類採取延期核查、行政提示、行政告誡等柔性方式處理。

十、維護企業公平競爭秩序和權益。認真受理企業維權方面的訴求,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積極幫助企業向有關部門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證明。嚴厲打擊侵害企業權益、破壞公平競爭環境和秩序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