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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洞减办〔2020〕2号
温州市洞头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2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进一步夯实我区防灾减灾基础,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现将《浙江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做好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减办〔2020〕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各街道(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并于4月30日前上报活动方案,5月1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相关影像资料区至应急管理局0A(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郭辉芬,联系方式:13456028941/648941,邮箱461427405@qq.com。
附件:《浙江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做好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减办〔2020〕5号)
温州市洞头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温州市洞头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印发 |
2-附件浙减办〔2020〕5号 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做好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