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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洪涝台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应急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有效保障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安全,减少服务机构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总目标,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早研究、早分析、早部署,强化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全面提升防汛防台应急能力。
二、工作职责
根据区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协同开展工作;监督指导社会养老机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社会救援组织建设,引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做好因灾致困家庭的救助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有效做好洪涝台灾害的应急处置,结合部门工作职责,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应急响应处置
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应急事件等级,相应启动局本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部署落实防汛防台工作。
(一)Ⅳ级应急响应
1.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工作部署,及时向民政服务机构发布台风预报预警信息,每日16时上报全局防台防汛工作动态。(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2.成立社会组织信息联络组,及时向全区各社会组织发布台风预报预警信息,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街道(乡镇)、村(社)防台防汛工作。(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社会工作管理科>)
3.成立养老机构信息联络组,及时向养老机构发布台风预报预警信息,指导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责任科室:社救福利科<养老指导科>)
(二)Ⅲ级应急响应
1.做好后勤保障组织和应急物资购置,每日7时、16时上报全局防汛防台工作动态。(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2.及时通知社会组织增援街道(乡镇)、村(社)做好防汛防台前期安全排查工作。(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社会工作管理科>)
3.督促指导各养老机构加强入住老人管理,做好老人基本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科室:社救福利科<养老指导科>)
(三)Ⅱ级应急响应
1.制定全局加强应急值班安排,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同时,每日7时、16时上报全局防台防汛工作动态。(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2.指导社会组织根据自身职能协助辖区街道(乡镇)、村(社)做好人员转移、避灾安置场所管理、应急抢险等事项,及时上报防汛防台工作信息。(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社会工作管理科>)
3.督促指导各养老机构加强入住老人管理,做好老人基本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科室:社救福利科<养老指导科>)
(四)Ⅰ级应急响应
1.加强应急值班安排和后勤应急保障工作,每日7时、12时、16时上报全局防台防汛工作动态。(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2.指导各专业社会组织继续协助街道(乡镇)、村(社)做好人员转移、避灾安置场所管理、应急抢险等事项,及时上报防汛防台工作信息。(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社会工作管理科>)
3.指导各养老机构加强信息联动,及时做好应急突发情况处置。(责任科室:社救福利科<养老指导科>)
(五)应急响应解除
1.及时向民政服务机构通报台风解除讯息,做好应急保障物资回收保管和防台防汛灾后工作经验总结。(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2.对参与防台防汛工作的相关社会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社会工作管理科>)
3.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灾后实地走访,做好养老机构灾后情况统计;指导街道(乡镇)开展辖区因灾致困家庭统计,及时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责任科室:社救福利科<养老指导科>)
五、应急指令处置
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区应急联动平台指令后,要第一时间进行签收,并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局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并根据局主要领导指示要求,指派具体经办人员开展应急事件处置,经办人员务必要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一辖区内需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事件处置完成后,具体经办人员要及时向应急值班人员报告,由应急值班人员通过应急联动处置平台做好处置结果反馈。
六、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