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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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洞发改〔2020〕17号 区总工会: 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洞头区部门大党组设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洞委办发[2019]18号)精神,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区发改局工会融合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工会,统筹组织融合后的工会工作。现就调整发改局工会委员会委员安排如下: 1.同意方均育辞去发改局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增补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郑小君为发改局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负责工会出纳,具体经办工会相关事项。 2.发改局工会委员会其他委员按区总工会《关于同意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洞总工基[2019]79号)规定不变。 特呈函,请予批准函复。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陈志暖 联系方式:13968906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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