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海岛振兴、花园村庄、美丽乡村、农(渔)经管理指导、农(渔)技农(渔)机管理、农(渔)民管理服务、动植物防疫和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山塘水库河道管理、河长制等工作;负责农合联、水利、文明城市、垃圾分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市容市貌整治等工作;具体承担五水共治、湾滩、污水零直排等工作;承接油补、粮补、一打三整治、渔业安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