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2019年 |
一、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委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有关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调整优化机构职能编制。
2.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各部门与街道(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区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参与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4.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及街道(乡镇)党政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区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分配省市下达的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
5.审核区人大、政协、纪委监委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统筹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能编制。审核区股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管理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协助管理省、市有关部门设在我区的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工作。
7.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查处机构职能编制管理违规行为。负责全区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实名制管理和空编、股级领导职数的使用核准。
8.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9.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量控制。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办本级决算、办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 温州市洞头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3. 温州市洞头区中文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二、温州市洞头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温州市洞头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85.3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09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5.1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8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4.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24万元,占收入合计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70万元,占97.36%;项目支出10.16万元,占2.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4.85万元,与2018年391.0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17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年中追加专项业务资金较2018年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391.0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7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厉行节约。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7.68万元,占82.5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13万元,占9.3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8万元,占2.7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0.58万元,占5.3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2.09万元,支出决算为38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3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数增加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等费用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1.78万元,支出决算为30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数增加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等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61万元,支出决算为2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6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36万元,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58万元,支出决算为2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与2018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4.67%,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大幅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均无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我办无公车,因此不产生车辆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占100.0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53万元,下降88.33%,主要原因是我办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大幅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我办无公务用车,不产生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4.67%。主要用于内外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的费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大幅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累计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的费用等支出。接待6人次,1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机构编制管理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机构编制管理经费”项目委托温州市兄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项目资金支出目标填报基本完整,设产出和绩效目标,符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但存在部分项目投入测算依据不清晰、部分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不相符等问题。
组织对“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整体支出委托办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全年项目仅1个,预算为12万,执行数为10.16万元,完成预算的84.67%。根据评价结果来看,已制定相关财务和项目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但存在预期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预算执行率不高,部分项目投入测算依据不清晰、部分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不相符等情况。自评得分91分,评价等次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机构编制管理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19年仅1个项目)
“机构编制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0.16万元,完成预算的84.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该项目支出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相关结算严格按要求支付,项目的经济性良好;二是成功为洞头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提供注册经费,统一支出,减少各自开票、汇款的繁琐性。同时,有效促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助推行政事业单位机制改革等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项目经费预测不够细化,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二是个别经费预测不准确,实际支出与预算存在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项目的前期调查摸底、经费预测、申报落实工作,提高经费细化编制程度和预测准确度,减少不必要的差异,更为合理地编制项目绩效预期目标,符合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要求。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洞头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机构编制管理经费)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名称 |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项目名称 | 机构编制管理经费 | |||||||
项目 责任部门 |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曾健康 | 联系电话 | 677782 | |||||
项目 基本 情况 | 上年结转 | 预算安排数 | 预算 调整数 | 财政支付数 | 预算结余数 | |||||
— | 12 | 10.16 | 1.084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简述 | 自评 得分 | 复评得分 |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本项目预算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得3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得3分。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得2分。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得2分。具体按实际评价中发现的问题酌情扣分。 | 8 | |||||||
预算 执行率 | 10 | 预算执行率95%以上(含)得满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9 |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5 |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得5分,明显不健全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2、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得10分,出现未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每一项扣2分,本条分值10分扣完为止。 | 13 | |||||||
资金支出 合理合规 | 15 | 资金支出合理得5分,每出现一笔不合理支出扣0.5分,扣完为止。资金支出合规得10分,每发现一笔支出不合规扣1分,扣完为止。 | 15 | |||||||
项目产出 | 30 | 根据项目性质和预期目标分别细化为产出数量、质量、时效等内容赋分。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量化比例赋分。具体指标不可量化的全部按达到得满分、基本达到得70%-95%分值、基本未达到得10%-60%分值、未达到的不得分。 | 28 | |||||||
项目效益 | 20 | 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效益或效果类目标),细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取得效益或效果的量化比例计分;不可量化的,按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基本达到、基本未达到、未达到四档,分别按100%、90%-60%、50%-10%、0%计分。 | 18 | |||||||
小计 | 100 | * | 91 | |||||||
负向指标 | — | 主要评价自评得分与复评得分差异率。差异率≤10%,不扣分;10%<差异率≤15%,扣2分;15%<差异率≤20%,扣4分;差异率>20%,扣6分。 | ||||||||
合计 | 100 | * | 100 | |||||||
评价结果 | 优秀 | ■优秀 90≤得分≤100分; □良好 75≤得分<90分; □一般 60≤得分<75分; □较差 得分<60分 | ||||||||
单位负责人(签字):甘寒冬 项目负责人(签字):曾健康 填表日期:2020年1月20日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区财政局委托温州兄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我办2019 年度“机构编制管理经费”进行财政评价,评价组进行了独立评分,得到项目的总体绩效得分为60.5分,评价结论为“一般”。评价结论为:项目投入无测算依据或依据不清晰,产出目标不完整,产出与效果目标较笼统;部分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不相符;项目完成情况不佳。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每个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洞头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机构编制管理经费)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名称 |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项目名称 | 机构编制管理经费 | |||||||
项目 责任部门 |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曾健康 | 联系电话 | 677782 | |||||
项目 基本 情况 | 上年结转 | 预算安排数 | 预算 调整数 | 财政支付数 | 预算结余数 | |||||
— | 12 | 10.16 | 1.084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简述 | 自评 得分 | 复评得分 |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本项目预算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得3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得3分。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得2分。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得2分。具体按实际评价中发现的问题酌情扣分。 | 8 | |||||||
预算 执行率 | 10 | 预算执行率95%以上(含)得满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9 |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5 |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得5分,明显不健全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2、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得10分,出现未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每一项扣2分,本条分值10分扣完为止。 | 13 | |||||||
资金支出 合理合规 | 15 | 资金支出合理得5分,每出现一笔不合理支出扣0.5分,扣完为止。资金支出合规得10分,每发现一笔支出不合规扣1分,扣完为止。 | 15 | |||||||
项目产出 | 30 | 根据项目性质和预期目标分别细化为产出数量、质量、时效等内容赋分。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量化比例赋分。具体指标不可量化的全部按达到得满分、基本达到得70%-95%分值、基本未达到得10%-60%分值、未达到的不得分。 | 28 | |||||||
项目效益 | 20 | 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效益或效果类目标),细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取得效益或效果的量化比例计分;不可量化的,按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基本达到、基本未达到、未达到四档,分别按100%、90%-60%、50%-10%、0%计分。 | 18 | |||||||
小计 | 100 | * | 91 | |||||||
负向指标 | — | 主要评价自评得分与复评得分差异率。差异率≤10%,不扣分;10%<差异率≤15%,扣2分;15%<差异率≤20%,扣4分;差异率>20%,扣6分。 | ||||||||
合计 | 100 | * | 100 | |||||||
评价结果 | 优秀 | ■优秀 90≤得分≤100分; □良好 75≤得分<90分; □一般 60≤得分<75分; □较差 得分<60分 | ||||||||
单位负责人(签字):甘寒冬 项目负责人(签字):曾健康 填表日期:2020年1月20日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洞头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标准
(机构编制管理专项经费)
评价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1、项目预算具有科学、合理性,5分。项目预算编制存在下列问题的,各扣1分,扣完完止:(1)项目设置与单位履职无关或与单位职能衔接不够,与其他项目存在重叠交叉;(2)将由非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事项列入本级项目支出责任范围;(3)项目支出事项测算没有具体的数量、经费支出额度等基本信息;(4)项目支出事项测算与市场价格相差很远,或没有体现厉行节约原则;(5)将未经市政府批准,或未受托履行政府职能的中介机构、协会、学会等非预算单位的经费补助编入项目预算;(6)将接待经费、未经批准的临时人员工资或没有依据的津补贴、奖金、福利等编入项目预算;(7)将没有具体内容的“其他”、“不可预见费”和“机动经费”等编入项目预算。 2、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具有完整性、相关性,得满分3分。申报的产出或效果类绩效目标没有设定相关联的绩效指标,各扣1.5分;设置的产出或效果类关键性指标可以量化而没有量化的,各扣1分;没有申报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不得分。 3、项目预算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具有匹配性,得满分2分;基本匹配性的,得1分。在预算资金规模下,项目产出、效果目标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项目产出、效果目标,资金规模过大或过小的,不得分;没有申报绩效目标,无法判定项目投入目标与产出、效果目标的匹配性的,不得分。 |
预算 执行率 | 10 | 预算执行率S≧95%得满分10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5 | 1、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得5分;基本建立健全得3分;未建立健全不得分; 2、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得10分。其中购买商品、工程和服务不依法政府采购或工程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的,不得分。 |
资金 支出合理合规 | 15 |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比率=(项目资金支出-不合理合规资金支出)/项目资金支出×100%。 不合理合规资金支出是指项目资金支出超出项目预算范围,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无关或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支出,如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白条入账等以及实际支出与预算金额存在增减差异较大。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比率S=100%,得满分;每下降1%,扣1分或者实际支出与预算金额存在增减差异较大每1项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项目 产出 | 30 | 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完成量化比例计分;具体指标不可量化的,按工作完成程度定性分成:完成、基本完成、基本未完成、未执行四档,分别按100%得满分30分、90%-60%得20分、50%-10%得10分、10%以下不得分四档计分。 |
项目 效益 | 20 | 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细化为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取得效益的量化比例计分;不可量化的,按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基本达到、基本未达到、未达到四档,分别按100%得满分20分、90%-60%得15分、50%-10%得10分、10%以下不得分四档计分。 |
合计 | 100 | 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和相关数据资料,对照以上评分标准,由所自评小组进行绩效自评工作。 |
2019年度洞头区级财政支出项目自评报告机构编制管理经费
一、项目概况
根据2019年洞头区绩效考核办法要求和《关于严明纪律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3〕22号)文件精神,区委编办对该办机构编制工作所需的全区中文域名注册费、设备购置费、信息化维护费、业务培训费、业务宣传等进行计算,经区财政局核准2019年度“机构编制管理经费”12万元,用以保障全区机构编制运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年初预算为12万,实际支出为10.16万元,预算资金余额1.8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67%。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促进机构改革高质高效完成。机构全面组建到位,加快职能转变;街镇机构改革有力,夯实基层治理;“回头看”督评成效显著,助推改革落地。
综合执法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有序有力。整合组建6个执法机构,制定了“三定”规定;理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职责。突出洞头品牌。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促进我区事业单位转型升级。
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创优创新。实施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和医共体成员单位内设机构和中层职数设置备案制管理等机制;加强用编和进出编管理;狠抓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清单整改。加强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管理。强化事业单位督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成全区138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公示率100%。
三、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预算安排12万元整,实际支出10.16万元整。预算执行率84.67%。本项目资金支出符合该项目用途,符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浪费现象。本项目资金支出不存在不合规、不合理资金支出。项目资金支出合规性、合理性100%。通过该项目的资金支持,成功为洞头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提供注册经费,统一支出,减少各自开票、汇款的繁琐性。同时,有效促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助推行政事业单位机制改革等工作。根据自评得分91分,该项目评价等次为“优”。
四、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
1、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执行,不随意超支、不任意开支,注重节省经费。
2、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审核、支付经费,规范管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3、对各项费用的支付,严格遵循必要的事前报批、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审批制度,公平公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和经费支付事项,使财政资金用在实处、发挥其应有的效益,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合规。
(二)存在问题
1、个别项目经费预测不够细化,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
2、个别经费预测不准确,实际支出与预算存在差异。
(三)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改进措施:做好项目的前期调查摸底、经费预测、申报落实工作,提高经费细化编制程度和预测准确度,减少不必要的差异,更为合理地编制项目绩效预期目标,符合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要求。
2、建议:建议区财政部门继续加大对机构编制管理经费的扶持力度,促进区编办运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我区机构编制规范化发展提供经济支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41万元,下降22.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