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切实推进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2021-01-12 10:52:50 浏览次数: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今年以来,洞头区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的工作部署,着眼于爆炸性、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领域,推进专项治理,助力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工作开展,确保群死群伤和危化品事故“零发生”。

一、开展涉及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依托“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平台,对辖区危化品企业开展“网格化”“拉网式”滚动排查。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现涉及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企业。

二、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专项整治。对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和《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对全区15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实体防范、技术防范、人力防范等方面问题7处,确保物品流失、被盗情况“零发生”。

三、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流向管理专项整治。严格落实15家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并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依托浙江省危险物品治安防控智能应用平台,加强对剧毒化学品流向登记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销备案管理,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生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物品流失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