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洞头2021第20号

发布日期:2021-01-18 11:31:06 浏览次数: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洞头分局(海洋局) 字体:[ ]

下列产权人申请对土地(房屋)的权属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本局将予以办理该土地(房屋)的权属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温州市洞头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7-5938629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类型

备注

1

陈铁、方岁好

330305003016JC00795F00010001

温州市洞头区东屏街道金埕路119弄16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154.38㎡/房屋建筑面积239.16㎡

农村宅基地/住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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