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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一)规范主动公开。紧紧围绕“公开事项目录全面精准、 公开制度规范管用、公开平台集约便民”的总体目标,对照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标准,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设了政策文件、财政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公示公告等栏目。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
(二)优化便民服务。我局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等已经入驻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外,今年,局信访接待服务也派驻区矛调中心,承接受理群众信访业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1件,其中主动公开1件,部分公开6件,无法提供1件,其他处理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28 | -564 | 76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 | -5 | 22 | |
行政强制 | 1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681447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2 | ||||||||
(七)总计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但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高。下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并采取必要的线上线下双路径公开。
二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点,查漏补缺,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的办理效果。
以上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联系(电话:0577-63483797)。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1年1月19日
(资规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