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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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09:07:4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113303220025292238/2021-53334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 01- 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区统计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 26 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6条、部门动态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1条,监管执法信息9条,统计信息9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3

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同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总体公开信息量不足,有些栏目更新不及时,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时效性不够强;四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整改措施。 2021年,我局将严监督强保障,依法规范实施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谋划,及时召开信息公开工作布置会、培训会,提升工作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专业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有力。二是加强教育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通过各种学习会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重要性认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强化统计数据发布和分析解读,认真回应公众关切,增强统计服务能力,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为洞头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信息服务。三是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渠道,督促各科室将生成的信息及时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强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2条,涉及全年预算、公务接待等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区统计局无主办建议提案。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统计局联系(电话:0577-6336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