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10:03:2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84/2021-53333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 01- 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洞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完成较好。

(一)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本年度更新上传直属单位三定方案,公开行政执法清单300项、公共服务权力清单10项等。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本年度针对城市化管理区域、公共停车场收费等2件事项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三是建立信息动态管理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本年度制作、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并作公开政策解读说明。四是深化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本年度公开行政处罚127项,行政强制0件,并依法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案件10件。加大公开城镇燃气管理力度,做好相关事项公示。五是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以“无证明区”创建工作为牵引,梳理精简、优化各类“最多跑一次”审批材料共147项,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62件,全部予以不定期公开。六是加强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应急预案、应急值班制度、节假日应急值班表,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特别在本年度春节疫情期间,及时公开我局在环卫保洁消杀、隔离点垃圾清运处置情况、全局人员参与联防控防等情况,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七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类信息公开。开展涉企柔性执法,强化企业自律意识,为企业良性发展提供动力,本年度涉企检查频率较去年同期幅度下调46% ,查处“小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4件,均通过政务服务网公开。主动筛选已处罚满一年且信誉良好的企业信息,加大对企业的法治宣传,主动修复企业信息2家,让失信主体重新获得“信用牌照”,获得企业好评。八是深化政民互动信息公开。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我局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等情况,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针对群众依申请公开的1件园林绿化事项,及时完成答复和公开。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机构人员保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明确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加大业务培训,及时完成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的学习和贯彻执行。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制度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0

-118

1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

-55

127

行政强制

3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未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信息发布时间滞后。需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继续提升信息发布水平,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全年共办理人大、提案议提案共1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

以上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577-56728776)。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