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执业登记医疗机构公示(温州市洞头区东屏街道惠民村卫生室)

发布日期:2021-11-22 08:48:20 浏览次数: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7/2021-55000
  • 组配分类:
  • 卫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1- 11- 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9]28 号)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温州市洞头区东屏街道惠民村卫生室

拟设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志文(苏彩平)

拟设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温州市洞头区东屏街道育才东路10号

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

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0张)

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

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宣传科

联系电话:0577-63482141

联系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县前路52-6号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