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一、修订背景
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和省、市、区法治洞头(法治政府)考核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修订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等。
三、主要内容
《2021年区经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附件为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海洋经济产业园再提质再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洞头区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
四、其他事项
本制度自2021年10月 日起施行
五、解释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温州市洞头区经信局
解读人:南海滨(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7-6348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