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动物防疫涉农补助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1-12-12 11:08:22 浏览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渔业局、水利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4/2021-55313
  • 组配分类:
  • 动物防疫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 12- 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补助对象

对辖区内符合区域发展要求、不与属地相关土地、规划起重要冲突的,存栏2000羽以上的家禽规模养殖场(包含鸡、鸭、鹅、鸽等)

补助额度

补助标准为每羽2元,单户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补助申请表、其他证明材料

兑现时间

定时申报(期限:8月1日至10月30日)

流程

1、符合条件企业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提交申请表

2、主要证明材料包括:2021年洞头区街道(乡镇)春防免疫统计表、养殖档案或免疫档案、营业执照。

3、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运输凭证或入库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企业属地农业农村局联合当地财政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

3、审核后拟补助经费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属地财政给予发放一次性临时补助。

5、补助期限过后区财政一次性按比例结算。

咨询电话

区农业农村局 畜牧兽医管理中心 电话:0577-59386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