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08 10:42:3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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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06018/2021-55240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 12- 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洞头区审计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推进了洞头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现将洞头区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建设更为深入。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架构,多次组织相关学习会议和实操培训,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安全、舆论安全、网络安全的主动权。

(二)信息公开质量更有保障。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方面。及时更新转发上级及本级发布的政策法规、发布财政预结算等相关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条。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公开审计工作有关信息。(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方面。2020年,洞头区审计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0年,洞头区审计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举报投诉等情形。(4)平台建设情况方面。一是对组织机构、部门文件、业务工作、财政预决算和其他等栏目及下级子栏目进行了适度调整,将栏目内容以更直观、更便捷、更明了的方式进行展现。二是我局对公开稿件的文件排版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统一的图片、文字规格和标准进行新稿件的发布,并对原有稿件的排版进行了相应调整,全面提升民众阅读体验。

(三)公开机制制度更加完善。

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重新编制,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调整机制、政务公开目录动态更新制度等一批机制制度,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法制性、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的问题与不足有:一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够充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有时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够突出。对此,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将做到“三个更加”。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公开。并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信息目录。完善信息公开栏建设,加强管理,及时公开,做到应公开的尽量公开。         

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审计局联系(电话:0577-6348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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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审计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