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工矿商贸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0 15:25:51 浏览次数: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20/2021-51200
  • 组配分类:
  • 安全管理
  • 发布机构:
  • 区安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文件



洞应急〔2021〕8号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工矿商贸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春节期间历来是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段,今年春节因疫情防控需要更具特殊性,大部分地方积极引导群众就地过年,鼓励各类企业以岗留人、以薪留人,这一“个性情况”叠加节日“共性特点”,使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风险更加突出、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为切实做好全区工矿商贸企业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服务助力全区企业“开门红”,确保全区春节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全区各类工矿商贸企业将陆续复产复工,但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企业复产复工前设备检维修作业频繁,安全生产风险急剧增加;一些生产设备停产停工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一些安全设施较长时间停用,不一定安全可靠;部分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特别是不少企业新招员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就仓促上岗;部分企业为抢抓“开门红”,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违规生产,这些都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今年春节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取得重大胜利后的首个春节,适逢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各乡镇(街道)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和严峻形势,进一要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把工矿商贸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早做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要深入分析本地工矿商贸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新情况、新问题,拧出针对性强、非同一般的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准确识变、科学应变、超前应对,全力做好工矿商贸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安全发展。

二、严格落实企业复产复工前各项安全措施

各类工矿商贸复产复工企业要组织召开一次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梳理一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按照规定研究制定并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各乡镇(街道)要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落实好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验收、应急管理等复产复工底线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措施。春节过后,企业员工流动大,新招员工多。各乡镇(街道)要督促工矿商贸企业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认真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坚决做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各类企业必须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岗前再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员工排查隐患、治理隐患、防控风险、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员工因“假日综合症”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引导员工尽快从节日的放松状态转入到正常的工作状态,减少因人为误操作和“三违”现象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要结合今年百万员工大培训工作,督促落实春节期间企业员工安全技能学习。

2.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安全验收制度。危化、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在复产复工方案中制定完善的复产复工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复工方案(安全措施)要报送区应急管理局,未经审查或验收同意不得开工生产。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复产复工的一项重要条件,达不到复产复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

3.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措施。各类企业要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将复产复工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今年一季度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的核心内容,重点突出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化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全面排查;要在复产复工前对各类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要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治措施,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殊(高危)作业审批制度,重点加强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及时落实有效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三、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强化对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检查,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对未能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严肃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产复工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管,督促高危行业企业严格履行复产复工验收手续,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突出对复产复工阶段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的重点监管,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喷涂作业场所与液氨制冷与船舶修造企业等“三场所三企业”以及危化品使用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的整治与执法力度,推动复产复工各项安全要求的落实。

四、切实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复产复工应急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分析研判工矿商贸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和高危风险,进一步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复产复工应安全的急管理;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督促复产复工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凡是事故易发的单位、部位及作业场所,都要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加强演练(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即日起至3月5日,每周一和周四下午下班前,将《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表》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监察大队。(联系人:林超俊,562367)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9日






附件1

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表


乡镇/街道

已复工复产企业数

已检查企业数

发现问题数

整改数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区委办、区府办。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