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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洞安委办〔2021〕6号
温州市洞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继续推进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温州市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温安委〔2020〕8号)、《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推进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工作的通知》(温安委办〔2021〕7号)要求,为继续推进2021年度全区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在2020年开展全区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企业“三项岗位”人员(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培训,继续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安全”、安全管理人员“会安全”、从业人员“懂安全”,实现“四个全覆盖”:
(一)全区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培训人数不少于880人。重点岗位人员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盲板抽堵、断路作业等八大高危作业和使用易燃爆危险化学品岗位人员。
(二)全区“三场所三企业”、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培训人数不少于150人。
(三)全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和规上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培训人数不少于1210人。
(四)全区企业在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全覆盖,全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证不少于150人。
2021年各街道(乡镇)培训任务指标(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针对不同行业企业和对象因材施教,实行有针对性地差异化培训,特别要结合近几年工矿商贸多发易发的事故成因开展针对性和专业性知识培训,重点突出“除隐患、防风险、遏事故”,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首次参加安全培训,必须按照《温州市洞头区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实施方案》(洞安委办〔2020〕7号)有关要求执行。
2020年度已参加并同时完成线上线下培训的各类从业人员再次培训以线上学习为主,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线上在线学习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企业等各类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线上在线学习不少于16学时,所有线上学习必须在“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平台完成,再学习人数不少于去年指标数的50%。各街道(乡镇)要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的培训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保障。区应急管理局要积极争取将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工作纳入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争取人力社保部门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细化项目制培训补贴目录清单和相关政策支持;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严禁向企业、个人收费或转嫁费用。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已在“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平台上开辟“春节期间企业员工安全技能学习”专栏,介绍疫情防控、有限空间、涉爆粉尘、安全技能提升等相关知识,企业员工可免费登录平台学习,达到培训学时要求并考核合格的,平台出具培训证明,此类人员可统计到2021年度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指标内。
(二)强化执法检查。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逢查必考”,即进企业检查,必须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抽考。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对全区安全培训机构和企业安全培训进行随机执法检查,省安委办与市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地组织开展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工作进行抽查。
(三)强化考核督查。区应急管理局要把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纳入对各街道(乡镇)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考核内容。区安委办将建立月度通报排名、季度动态考绩、日常重点督查和年度考核机制,对员工培训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暗访暗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各街道(乡镇)负责本地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做好培训任务的细化和分解,及时统筹、汇总本地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并于每月2日前报送《全省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统计表(月度)》(见附件2)。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联系人:卓伟伟,联系电话:0577-56727766。
附件:1. 2021年度温州市洞头区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指标分解表
2.全省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统计表(月度)
温州市洞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度洞头区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指标分解表
地区(单位) | 高危企业和规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 | 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
| 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
| 特种作业 人员 | 合计 (人次) |
区级 | 1210 | 1210 | |||
北岙街道 | 600 | 70 | 630 | 80 | 1380 |
大门镇 | 20 | 7 | 100 | 35 | 162 |
东屏街道 | 300 | 20 | 60 | 15 | 395 |
元觉街道 | 180 | 8 | 60 | 12 | 260 |
霓屿街道 | 30 | 20 | 30 | 4 | 84 |
鹿西乡 | 0 | 25 | 0 | 4 | 29 |
合计(人次) | 2340 | 150 | 880 | 150 | 3520 |
备注:规上企业和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中涉及危险性较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在危险性较高企业中统计,重点岗位人员中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在特种作业人员中统计。
附件2
全省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统计表(月度)
填报单位: 日期:
|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 技能提升培训人数 | 危险性较高企业安全 技能提升培训人数 | 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安全 技能提升培训人数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人数 | 再培训人数(网上) | 备 注 |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企业安全管理员 | 企业从业人员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企业安全管理员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企业安全管理员 | 企业重点岗位人员 | ||||
xxx区本级 | |||||||||||
xxx街道乡镇 | |||||||||||
合计 |
每月2日前报统计表,每月进行累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重点岗位人员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八大高危作业和使用易燃爆危险化学品岗位人员。属于取证考试培训的人员,纳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人数统计;如果不是取证考试培训的人员,纳入企业重点岗位人员统计。
抄送: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洞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2021年2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