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洞头2021第62号

发布日期:2021-03-01 11:20:1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下列产权人申请对土地(房屋)的权属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自公告之

 

15

日内向

温州

市国土资源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无异议的,

 

本局将予以办理该土地(房屋)的权属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577-59386295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类型

备注

 

潘都荣

330305006003JC00661F00010001

温州市洞头区鹿西乡富兴街109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60.61㎡/房屋建筑面积121.2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洞头区国土资源局

 

2021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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