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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洞党教办〔2021〕5号
关于开展“辉煌百年·红动百岛”第八届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区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选树和宣传优秀青年典型,为高质量建设海上花园、高水平开启洞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凝聚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辉煌百年·红动百岛”第八届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访宗旨
紧紧围绕“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考虑基层一线和各行各业,举荐、选树和宣传对洞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推动乡村振兴、强化数字赋能、促进行业发展等重点领域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榜样。
二、主办单位
洞头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组织部、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宣传部、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共青团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温州市洞头区青年联合会
三、寻访要求
1.年龄为197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之间出生(18周岁至45周岁)的洞籍青年或在洞工作两年以上的海内外青年,且以往未获得历届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荣誉。
2.热爱祖国、理想远大,信念坚定,自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模范;
3.敬业进取、脚踏实地、奋发有为,在洞头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作出突出业绩,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4.友善处世,遵纪守法,甘于奉献,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楷模;
5.敢于担当、不畏艰苦、冲锋在前,在基层一线艰苦奋斗、默默奉献,特别是推动乡村振兴、强化数字赋能、促进行业发展等领域表现突出,是广大青年保家卫国的榜样。
四、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
(1)各街道(乡镇)根据要求择优推荐3-5名优秀青年代表,统一由街道(乡镇)团(工)委汇总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2)区直各单位根据要求择优推荐1-2名优秀青年代表,并将推荐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3)区青联、区青企协、区青志协等组织根据要求择优推荐1-2名优秀青年代表,并将推荐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2.社会推荐与自荐
(1)寻访活动接受社会知名人士推荐和有突出贡献的青年自荐,可直接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2)凡符合条件者,组委会将委托自荐者所在地、所在系统或组织进行审查工作,并请相关组织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五、寻访步骤
寻访活动按“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候选人公示、微信点赞、现场寻访、宣传推广”等步骤进行。
1.人员报名: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与自荐。
2.资格审查和初选: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取消寻访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社会影响、地区分布、界别特点以及“一票否决”情况,最终确定20名候选人。
3.候选人公示、微信点赞:组委会通过相关媒体平台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如遇异议,组委会将根据相应情况予以审定,并在“青春洞头”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点赞活动。
4.现场寻访:成立由活动组委会和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和各界代表组成的寻访审定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根据有关推荐材料和综合情况,最终寻访产生“辉煌百年·红动百岛”第八届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和提名奖。
5.宣传推广:今年五四前后,举办“辉煌百年·红动百岛”第八届温州市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颁奖典礼,对荣誉获得者进行表彰。组委会将本届荣誉获得者聘为“海霞青年说”宣讲团成员,并组织其走进青年创业企业、走进青年群众、走进基层团组织,分享奋斗历程,帮助广大青年明确发展方向、发掘自身潜能、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和综合素质。
六、其他事项
1.各推报单位要积极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按照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具体见附件),认真履行申报程序。提交寻访青年的事迹材料时,需附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党组织的书面意见。
2.各推报单位要在4月2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雯君、陈巧慧
电话:0577-59386785
邮箱:TXW178@126.com
附件:
1.“辉煌百年·红动百岛”第八届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2.“辉煌百年·红动百岛”第八届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3.“辉煌百年·红动百岛”第八届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候选人事迹详细材料样本
4.“辉煌百年·红动百岛”第八届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候选人事迹简介样本
5.“辉煌百年·红动百岛”第八届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候选人事迹新闻稿样本
洞头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
“辉煌百年·红动百岛”第八届洞头区
“十大最美杰出青年”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1.登记表中的类别由推报单位选择填写:科学技术界、教育界、农业界、经济界、政法军警界、文化艺术和体育界、新闻媒体界、医药卫生界、社会团体界、技能人才界、其他。
2.两寸正面免冠彩照需粘贴在登记表处。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主要奖项荣誉证书等。
4.各项材料
(1)事迹详细材料:字数不限,以报告文学或人物专访形式撰写,供详细报道或编发宣传材料用。
(2)事迹简介:字数不超过1000字,反映主要经历和主要成绩,内容真实,文字简练。
(3)事迹新闻稿:3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获得主要奖项及荣誉。
(4)文字材料正文请用仿宋三号字体、25磅固定行间距、A4纸大小,标题请用黑体小二号字体,并请于左上角页眉注明“辉煌百年·红动百岛”第八届温州市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推荐材料字样。组织推荐的文字材料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5.推报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需通过综合评价,并提供相关证明。对所有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6.请将推荐登记表、文字材料(事迹详细材料、事迹简介、事迹新闻稿)、个人照片(一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寸正面免冠彩照、五寸工作或生活照)和事迹VCR等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TXW178@126.com。请将推荐登记表、文字材料(事迹详细材料、事迹简介、事迹新闻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主要奖项荣誉证书等纸质版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的形式(均需彩色),打包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TXW178@126.com。
附件2
“辉煌百年·红动百岛”
第八届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候选人
推 荐 表
姓 名
单 位
类 别
洞头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组织部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
共青团温州市洞头区委
温州市洞头区青年联合会
2021年3月
姓 名 | 性 别 | 两寸免冠 彩色照片 粘贴处 |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宗教信仰 | |||||||
学 历 | 学 位 | ||||||||
职 称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其他社会兼职 | |||||||||
单位地址 | 邮编 | ||||||||
办公电话 | 传真 | ||||||||
家庭住址 | 邮编 | ||||||||
家庭电话 | 手机 | ||||||||
E-mail | 籍贯 | (省/市) (县/区) |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 | (省/市) (县/区) | |||||||
主要 工作 经历 | |||||||||
工作 成就 及荣 誉 | |||||||||
单位或个人自荐者推荐理由及意见 |
工作单位(盖章) 个人推荐或自荐者署名 2021年 月 日 | ||||||||
街道(乡镇)、区直各单位等团组织意见 |
(个人推荐或自荐者本栏免填)
团组织(盖章) 2021年 月 日
| ||||||||
街道(乡镇)、区直各单位等党组织意见 |
(个人推荐或自荐者本栏免填)
(盖章)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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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 访 活 动 组 委 会 意 见 |
2021年 月 日 |
附件3
“辉煌百年·红动百岛”第八届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推荐材料 |
×××同志事迹详细材料
正文(字数不限)……………………………………………
…………………………………………………………………。
本人 签名 |
2021年 月 日 | 工作 单位 意见 |
(签章) 2021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党委 意见 |
(签章) 2021年 月 日 | 推荐 单位 意见 |
(签章) 2021年 月 日 |
附件4
“辉煌百年·红动百岛”第八届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推荐材料 |
×××同志事迹简介
正文(1000字)………………………………………………
…………………………………………………………………。
本人 签名 |
2021年 月 日 | 工作 单位 意见 |
(签章) 2021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党委 意见 |
(签章) 2021年 月 日 | 推荐 单位 意见 |
(签章) 2021年 月 日 |
附件5
“辉煌百年·红动百岛”第八届洞头区“十大最美杰出青年”推荐材料 |
×××同志事迹新闻稿
正文(300字)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
获得主要奖项及荣誉。
本人 签名 |
2021年 月 日 | 工作 单位 意见 |
(签章) 2021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党委 意见 |
(签章) 2021年 月 日 | 推荐 单位 意见 |
(签章) 2021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