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全员绩效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1-03-05 17:33:4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24/2020-55065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区机关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02
  • 有效性:
  • 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激发全员干事创业热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全员绩效考核办法。

一、实施时间

本办法实施时间为202011-1231日。(试行一年)

二、适用对象

中心及下属单位全体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科级领导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考核

考核内容

全员绩效考核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奖优罚劣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分为季度考核、年终考核和加减分项

(一)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以百分制进行,按照主要领导评价、班子领导评价、分管领导评价、科室负责人评价、工作督考、信息工作、正风肃纪7项内容进行赋分,最后按照一档人数15%、二档人数80%、三档人数5%进行划分;如遇同分,按主要领导打分进行排序。

1主要领导评价10分,按照小数点后一位计算

2、领导班子评价10按照优秀(1)、良好(0.9)、合格(0.8)、不合格(0)四档打分。最后得分=(1*个数A+0.9*个数B+0.8*个数C+0*个数D)/(总个数A+B+C+D)*10。

3、分管领导评价10分,按照优秀(1)、良好(0.9)、合格(0.8)、不合格(0)四档打分。最后得分计算方式同上

4、科室负责人评价10分(取平均分),按照优秀(1)、良好(0.9)、合格(0.8)、不合格(0)四档打分。最后得分计算方式同上

5、工作督考20分。区委区政府等上级督办情况未及时落实的,每次扣5分;本单位督查发现中心重点工作落实等相关问题的,每次每例扣2分。按科室统一赋分。

6、信息工作20分。每月报送2篇信息,少一篇扣2分;每季度被采用1篇信息量,未完成的扣10分;扣完为止,信息以两办采用为准,采用情况由办公室按季度汇总公布,按科室统一赋分。

7、正风肃纪20分。采取钉钉考勤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无故脱岗、旷工的,每半天1分单一事项当月累计超过3次的,每增加1次,增扣1分。无故不参加集体会议、学习和活动的,每次扣1分因故无法参加的,应事先请假,一年内请假不得超过3每超过1次扣0.5分违反工作纪律,如被中心督察发现每次扣5分被区纪委等有关单位督察发现的,本项按零分计算。拒不执行党组安排,本项按零分计算,并当年考核直接确定为末位。党风廉政相关工作如有出现重大问题,本项按零分计算季度事假累计超过3天或假累计超过7天的,季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档。本项分数扣完为止由办公室汇总,一月一公布

(二)年终考核

年度考核总分100分,主要分为季度考核40分、主要领导评价10分、分管领导评价10分、比绩亮绩30分、民主测评5分、请假情况5分。

1季度考核40按照季度平均分*40%计算

2主要领导评价10按照小数点后一位计算

3、分管领导评价10按照优秀(1)、良好(0.9)、合格(0.8)、不合格(0)四档打分。最后得分计算方式同上。

4、比绩亮绩30分。年底组织比绩亮绩活动,领导班子根据年度整体工作情况进行打分。

5民主测评5按照优秀(1)、良好(0.9)、合格(0.8)、不合格(0)四档打分。最后得分计算方式同上。

6请假情况5事假严格实行审批制度,病假须出具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如需请3天以上病假的,诊断证明需明确治疗和休息天数),并提供收费票据、住院病历等(门诊病历需提供检查化验报告单等材料),未提供证明的,视同事假。按照事假天数*1+病假天数*0.5计算总天数然后进行排名天数最少得满分,然后每一名递减2%,最后赋分。年度事假累计超过15天或假累计超过30天的,绩效考核不得评为档。

(三)加减分项

1工作成效、工作创新等方面得到上级嘉奖表彰的,给予科室相应加分。其中,省5分3分2分。同一项工作得到多个层级嘉奖的,取最高加分项该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按科室赋分,主办人员按100%予以认定,其他人员按50%予以认定。

2承接并完成省、市试点工作和区级重点工作的,给予科室相应加分。其中,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区级加1分。同一项工作得到多个层级嘉奖的,取最高加分项该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按科室赋分,主办人员按100%予以认定,其他人员按50%予以认定。

3、信息工作。各科室确定1名信息员,完成两办信息考核任务的,加10分,各信息员按照贡献率得分,其科室人员加信息员得分的50%;没完成两办信息考核任务的,扣8分,信息员按照贡献率反向扣分,其科室人员扣信息员扣分的50%。鼓励其他工作人员积极撰写信息,其贡献率计入得分。

4受组织委派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攻坚任务等抽调外派人员(指脱岗人员),抽调外派时间超过半个月的,每次加0.5分得到发文表彰的,每次加1分。

5、承接的年度区直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被评为优秀档次的,主要承办人员每项工作加1分。

(四)反向测评

做好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人员“筛选”工作,将年度考核排名后10%中未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档次的人员列为反向测评对象,开展反向测评工作,“筛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人员。

考核结果确认

根据考核结果和反向测评结果,经党组研究,最终确定优秀、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人员名单报组织人事部门。

、考核结果运用

1、与全员绩效考核奖挂钩。全员绩效考核奖按季度拉开差距,每月随工资发放90%,剩余10%根据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档次按季度发放。绩效考核结果分一、二、三档,其中一档人数、三档人数各15%,其余人员确定为二档,全员绩效考核奖剩余10%部分对应考核结果档次分别按2倍、1倍、0倍发放。

2、与年度考绩奖挂钩。年度考绩奖拉开差距,将工作人员年度考绩奖每人至少5000元标准提取,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年度考核结果,相邻档次之间同一职级考核奖差距不少于10%。

3、与评优评先挂钩。根据年度考核得分排名分别确定优秀等次人员,优秀等次人员需在年度考核排名的前20%。

4、与干部“召回制”挂钩。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人员由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列为干部“召回”对象。

五、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成立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考核日常工作,考核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考核工作具体职责,强化考核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考核结果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考核工作纪律,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一律通报曝光,坚决杜绝搞变通、讲人情等现象发生。

3、强化机制建设。要通过开展全员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干部作风效能长效管理机制,从严整顿存在于干部队伍中的“庸、懒、散”现象,充分体现和践行“奖励先进、激励后进”的工作理念,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附件:1、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

                 2、一般干部年度考核反向评价表

附件1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doc附件2一般干部年度考核反向评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