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6 08:39:4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6/2021-52669
  • 组配分类:
  • 决策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1- 04- 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浙法联办〔2020〕3号)等相关规定,区公安分局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化管理,拟编制《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欢迎广大市民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4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通过OA反馈至区财政局。

地址:洞头区新城区海润路399号,电话:56996021,传真:63482204,邮箱:65280685@qq.com

附件: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doc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