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9 14:40:4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20/2021-52859
  • 组配分类:
  • 决策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 05- 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37 号)文件要求,现将由区应急管理局起草的《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5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征求意见有效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29日。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727766

电子邮件:意见建议电子版发送至wajdt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或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意见建议”。

    真:63489696

    函:温州市洞头北岙街道镇前街1,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收,邮政编码:325700,信封注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