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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促进洞头区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提高广大群众就业本领,为我区康养、家政领域输送专业化高素质人才,区人力社保局决定举办高级月嫂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劳动年龄(女,23-55周岁)内,能用普通话交流,身体健康,有意愿从事月嫂或已从事月嫂工作的城乡劳动力。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高级月嫂(高级母婴护理)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专项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工作年限:申报高级月嫂(高级母婴护理)工作年限采取个人承诺。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5日;
2.报名地点:洞头区人力社保局一楼蓓蕾家政门店,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18208。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3.温州市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申请表(报名现场填写即可)。
五、培训时间、地点
拟定于7月份开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训考核费用
学员通过考核取得证书的,培训(含考核)费用由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助(公务员除外)。培训期间学员的食宿费、交通差旅费自理。
七、其他事项
1.参加高级月嫂培训的学员报名时应预先缴纳考核鉴定和材料费200元,学员通过考核取得证书后,培训机构全额返还,中途退学或未通过考核者,预缴费用培训机构不予返还。
2.培训考核合格者,有意愿从事相关工作的,可由区人力社保局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