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高级月嫂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8 17:25:35 浏览次数: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0/2021-53322
  • 组配分类:
  • 就业指导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1- 06- 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进一步促进洞头区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提高广大群众就业本领,为我区康养、家政领域输送专业化高素质人才,区人力社保局决定举办高级月嫂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劳动年龄(女,23-55周岁)内能用普通话交流身体健康有意愿从事月嫂或已从事月嫂工作的城乡劳动力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高级月嫂(高级母婴护理)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专项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工作年限:申报高级月嫂(高级母婴护理)工作年限采取个人承诺。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629-75日;

2.报名地点:洞头区人力社保局一楼蓓蕾家政门店,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18208。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2寸照片2;

3.温州市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申请表(报名现场填写即可

五、培训时间、地点

拟定于7月份开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训考核费用

学员通过考核取得证书的,培训(含考核)费用由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助(公务员除外)。培训期间学员的食宿费、交通差旅费自理。

七、其他事项

1.参加高级月嫂培训的学员报名时应预先缴纳考核鉴定和材料费200元,学员通过考核取得证书后,培训机构全额返还,中途退学或未通过考核者,预缴费用培训机构不予返还。

2.培训考核合格者,有意愿从事相关工作的,可由区人力社保局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