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8-17 10:00:4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1/2016-50955
  • 文号:
  • 洞政发〔2016〕5号
  • 发布机构:
  • 洞头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02-03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码:
  • CDTD00-2016-0003

CDTD00-2016-0003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文件

 

洞政发〔2016〕5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5〕6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确立职业教育战略地位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吸引力,为我区“加快同城发展、建设海上花园”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2020年,形成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多元化办学格局。全力打造产教深度融合,中职和高职贯通衔接,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继续教育沟通融合,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人民满意度高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结构规模更加合理。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比例达到45:55左右,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规模为学历教育的1.2倍以上。到2020年,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1000人以上,每年开展各类培训10000人次以上。

——办学质量显著提升。加大职教中心的建设和培育力度,全面升级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专业综合实训基地、理实一体化教学中心建设,加大智能机电、电子生产加工、艺体等设备投入,到2018年完成职教中心扩建工程建设。建立校企双主体办学模式,升学、就业、创业多元立交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课程改革全面深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省内外交流合作项目持续实施。到2020年,职教中心创成省一级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100%;学生在省、市技能大赛中的获奖率逐年提高;80%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接受本科教育的学生比例逐年递增。

——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专业布局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及我区发展实际,结合地方特色及传统产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努力提高我区职业教育整体质量和水平。深化校企合作、专业动态调整,面向我区五大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的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建成具有海岛特色和区域特色的专业群,建成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引领示范的省级骨干(特色)专业3个。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政府统筹、部门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市场作用充分发挥,加大职教中心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对外合作领域显著扩大。职业教育发展政策优良,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等配套政策逐步建立完善。全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氛围更加浓厚。

二、适应社会需求,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三)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合理配置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资源,促进职普协调发展。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学生发展为导向,进一步优化中职专业结构。依托市域内外高校,探索打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上升通道,完善“五年一贯制”和“3+2”等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

(四)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建设具有洞头特色的终身教育品牌,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形成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办学与服务体系。依托职业学校、社区(成人)学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面向高校毕业生、企业职工、退役士兵、新型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和家政服务人员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探索建立企业、行业、民办培训机构为主导,职业学校参与的“市场化”的社会培训机制。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整合社会力量、实行购买服务”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加强老年教育建设,推进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建设。

(五)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融通发展。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学生互转、课程互通、学分互认等制度,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在初中和普通高中适当开设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以“学分银行”为载体,逐步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学习成果互认衔接。

三、强化内涵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整体质量

(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把学生培养成爱党爱国、拥有梦想、敬业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完善学校、家庭、社区和企业四位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推动企业文化、职业文化、地域文化进校园、入课堂。

(七)加强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紧密对接我市“五一○”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产业集群,主动对接我区五大重点产业和创新产业,建立优胜劣汰、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专业设置机制。宏观调控职业学校专业建设,配合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做强主体专业、拓展新兴专业、提升传统专业,推进学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加强特色品牌专业建设,把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专业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等建成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加强兼具教学、生产、培训等多种功能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八)深化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立足行业发展趋势,对接高考制度改革,以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本,持续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丰富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立多样化的选择性课程体系,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强化教育教学实践性和职业性,推进专业与产业、课程设置与岗位需求、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和通识教育,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加强实践性教学,积极推行专业认知、跟岗体验、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实践形式。加强技能训练,开展面向人人的师生技能竞赛活动。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提高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水平。

(九)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积极发展“互联网+职业教育”模式,依托“温州大职教云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提升,支持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云实训”的开发与应用。加强职业教育微课和慕课建设、使用和管理,逐步实现所有专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信息化水平和能力。

(十)加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推动与洞头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加大与知名职业院校的合作,与省内外职业院校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助推我区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

四、创新体制机制,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十一)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充分发挥政府在搭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平台等方面作用,鼓励支持行业和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建设依托职业学校、整合行业企业资源、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校企共同体,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的有机融合。推进行业重点企业全面参与职业教育教学过程,与职业院校共同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培育教师队伍、开发课程教材等。协助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职业培训和教育制度,承担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任务,提供实习条件,并支付相应的实习报酬。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成立以行业组织为主导,政府部门、职业学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产业联盟,主要承担开展产教对话、推进校企合作、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报告等职责。

(十二)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由教育、经信、财政(国资)、人力社保、工商联联合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支持职业学校引入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按照“公私合营、共同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原则,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探索通过土地、校舍、设备等要素低租金或零租金的方式将职业学校的某些专业交由行业、企业举办;支持职业学校和企业以股份制的形式共建公共实训基地。

(十三)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校企双主体育人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招生与招工方案,落实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责任、校企双导师制度。建立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师聘任、管理与培养,课程体系建设、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弹性学制或学分制等。区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项目经费用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十四)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允许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聘任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担任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学任务,并按专兼职教师总数的30%左右比例予以落实,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完善职业学校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制度,放宽年龄、学历等有关条件,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从教。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实施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与职业教育教师职称系列的互通互认。加大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队伍培训力度,提升专业教师队伍素质。

(十五)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健全“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学校运行机制,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制度改革、教师评价和聘任、收入分配等方面,给予职业学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积极探索职业学校管办评分离改革。职业学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建立职业学校办学绩效发展性评价制度,激发职业学校办学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五、加强组织领导,提升职业教育保障水平
  (十六)落实政府职责。有关部门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发改、经信、教育、财政(国资)、人力社保、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探索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难点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完善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加强对职业学校办学情况及有关项目绩效评估,督导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被督导评估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积极引入、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十七)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制定并落实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和公用经费标准。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中“到2018年,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普通高中1.5倍以上”的规定。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社区教育经费和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

(十八)营造良好环境。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加快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完善职业教育表彰奖励制度。将每年5月份设立为全区职业教育宣传活动月,促进全社会了解、参与和尊重职业教育,共育共享职业教育发展成果。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3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印发